领导您好!我住在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黄都港社区恒大名都(我自己的房子),现在准备创业, 准备办一个经营日用品和水果的小商店,想拿自己的房子当成创业的商事主体,并不当成经营场所。想咨询的是:不办理住改商(我尝试了办理过住改商手续,但几乎不可能办下来)是否可以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若可以的话,该如何操作?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营场所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事项,因此,个体工商户必须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您的经营场所为住宅,住宅允许登记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您可以持此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区工商局经开办(同心路1号)办理营业执照。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