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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

2018-3-16 5:56:23发布15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我们是宁乡县黄材、城大两国有林场的干职工,今天怀着激动而又复杂的心情就林场棚户区改造情况给您写信,向您吐露林场全体干职工的心声。
两林场均位于宁乡西北部,成立于1958年,总面积22300亩,近两年托管周围林地24万多亩。现有干职工116人(含离退休38人),2002年起全部划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典型的贫困国有林场。建场以来,经过林场干职工几十年的辛勤劳动,荒山变绿,幼树成林,参天大树随处可见,两林场已成为宁乡生态环境最好的风水宝地,是长沙大河西“两型社会试验先导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且很好地保护和净化了宁乡县城的饮用水源。林场绝大多数干职工一辈子在林场工作,甚至是子承父业,父子同在林场,为宁乡林业的发展默默耕耘。干职工白天在林场生产劳动,晚上一家大小住在透风潮湿的土坯房里,这样的生活环境还比不上当地农民,当地农民至少拥有自己的房子。林场目前的住房状况既不利于干职工的生活,也不利于干职工子女上学。好在党和政府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2010年3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了我省呈报的《湖南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10年实施方案》,两林场共116户均纳入本次方案中。林场干职工倍感欢欣,为能实现有自己的住房而高兴,同时也感受党和政府对务林人的关心和照顾。我县的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工程于2011年7月才开始启动。相关部门决定将我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纳入经济适用房,并初步估算价格在2000元/平方米以上,听到这个消息,大家又喜又忧。喜的是期盼已久的住房问题终于有了一些眉目,忧的是大家经济异常困难:
1、多年来林场经济异常困难,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干职工的工资仅按档案工资的70-80%发放,待遇很差,且大部分家庭仅一人上班,工资仅能维持生计;
2、本来该项目在去年就应该实施的,因相关原因拖到现在,而我县经适房的价格比去年每平方米上涨了400多元;中央、省、市的补助远低于房价上涨的部分。
3、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2009年在浏阳试点,当时市政府给的补助为10000元/户,而现在市政府给林场的补助仅为1250元/户;
4、按宁乡县有关国有林场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及城市棚户改造相关政策,不能申请银行按揭,对于一个仅能维持生计的贫困家庭来说,要一次性支付房款更是难上加难!
尊敬的张市长,为了早日落实该项目,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让林场干职工住有所居,早日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我们恳请市政府按浏阳试点的补贴标准补助到户,并督促相关部门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
此致
敬礼
湖南省宁乡县黄材国有林场
湖南省宁乡县城大国有林场 全体干职工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对市长信箱中发信人“国有林场”的《关于宁乡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事宜》来信的回复 回复: 国有林场: 您好!您2011年10月10日致市长信箱的《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事宜》的来信已由市政府网转至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周局长还作了批示:“请宁乡县林业局岳超局长、小平书记向宁乡县分管领导作个汇报,尽量解决林场于职工的一些具体困难。”我局还将此信转至宁乡县林业局,请其予以支持答复。宁乡县林业局支持答复如下: 1、项目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我县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2次组织林场干职工召开座谈会,并成立了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林场干职工意见,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通过认真调查访问,细致解释政策,全体林场干职工一致同意在县城购置经济适用房的办法予以解决。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参照国有林区危旧房改造的标准,职工家庭人口多少,确定我县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中央补助1万元/户,省支持7500元/户,市支持1250元/户,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或林场和职工个人负担。宁乡县人民政府将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纳入2011年全县住房保障范畴,在县城规划区内划拨土地异地新建(和谐家园白马小区),由住房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和项目调度。总建设规模为约9280㎡,共计116户,建设用地20亩,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目前已开始启动建设,预计将在2012年5月份交付使用。 2、当前工作落实情况 在接到张迎龙副市长对林场干职工致信的重要批示后,我局迅速组织两大国有林场干职工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入思想交流,详细了解生活困难、真实需求和思想状态。为确保林场干职工的思想稳定,我局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文件要求,耐心进行政策解释,对他们的思想情绪进行安抚。 在座谈中,两林场干职工没提出过多超越政策文件的要求,他们一致认为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实是为民办实事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林场干职工的大力关心和支持,表示甚为感激。 他们反映,在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出台后,由于房价持续上涨(宁乡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去年每平方米上涨了400多元;中央、省、市的补助为远低于房价上涨的部分),加之干职工家境十分困难,购房资金压力仍然很大,造成干职工住房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确为实际情况。 在座谈会上,两大林场干职工表示市财政补助1250/户的标准与2009年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浏阳试点给予10000元/户的标准差别太大,干职工仍一致请求市人民政府按照浏阳试点10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以填补房价上涨带来的困难,减轻林场干职工购房压力。 3、相关建议 对黄材、城大两大国有林场干职工反映的购房困难问题,我局建议市人民政府进行酌情考虑,并批准按照浏阳试点10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交流和政策解释,目前两大林场干职工思想情绪基本稳定,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林场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关心支持林场干职工生活,全力推进两大国有林场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国有林场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回复 长沙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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