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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吃人掉层,处理结果就是一张纸,没人落实

2017-10-25 0:04:31发布84次查看
市长同志:
感谢对来信关注,之前来信的回复我不满意的原因为:所回复的处理结果并未落实,我小区11台问题电梯依然在带病运转。回复中提到已经勒令我小区业委会停运电梯,今天我去质问业委会了,但是业委会声称电梯是特种设备,目前小区没有具备操作电梯的专业安全员,所以无法执行停运操作。质监局下了个通知就没下文了,业委会还一直在等质监局派专人来停运电梯呢。
另:单纯的停运电梯而不想后续解决办法,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处理方法。电梯停运后将会给400多户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什么?!高层的老人孩子孕妇残疾人如何回家?!
不考虑民生,只想怎么规避政府的责任,这是群众路线的指导思想?!
wjean:
你好。你投诉的主题为“电梯吃人掉层,处理结果就是一张纸,没人落实”内容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4年6月18日,我局根据投诉举报对运通馨苑小区开展了现场安全监察,针对小区无安全管理法人单位、电梯未经定期检验等严重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规定,检查组现场签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小区电梯立即停止运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签收了执法文书,6月底,我局芙蓉区分局将小区电梯安全隐患和强制停梯指令形成了《告业主通知书》并张贴在电梯显著位置,对相关情况书面报告了芙蓉区政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6条规定,要求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原辽富电梯)对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涉及小区电梯零配件更换更新的提供便利条件,6月底,湖南奥莎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已就小区电梯运行情况依法进行了情况了解,并形成了书面报告,送达了小区业主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小区电梯属于共有的,且未委托其他人管理的,由共有人承担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小区电梯共有人应立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电梯安全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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