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长价房{2013)176号文件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供水工程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请问2014年-2016年后续的文件有哪些?
关于网络问政信件171462的回复
贺女士:您好!
我委于2016年6月14日接到网络问政平台转来您反映关于“长价房[2013]176号试用期为一年,新的文件是哪个”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原物价局根据市政府《长沙市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于2013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新建住宅供水工程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价房[2013]176号)试行期为一年;2014年原物价局根据长沙市水业集团《关于新建住宅供水工程价格试行期顺延的请示》,出具长价房函[2014]16号的复函,同意顺延至2015年7月16日;2015年我委根据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请示,出具了长发改函[2015]12号同意顺延的复函,期限至2016年7月16日止。
近期,我委将按照《管理办法》工作程序,根据工程费用变动情况组织对供水设施工程建设成本进行审核,对供水设施建设费用收取标准重新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感谢您对我市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