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金星路与桐梓坡路交界处的裕民小区内3栋和10栋各开有一家ktv,每天日夜不休,天天晚上晚上鬼哭狼嚎至转钟两三点,严重影响了小区内居民的休息。
看了下长沙其他几个区同样内容的检举信,他们可以半个月内就让这种不合法的ktv关张,而岳麓区的这个ktv已经举报了很多次了为什么还涛声依旧?难不成这里面还有什么文章?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现场执法,此类歌厅面积及投资规模较小,地处居民住宅区,噪音污染防治无法达到要求,未办理环保、文化审批,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监察大队下达了相关文书要求整改,但整改收效甚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该小区房屋业主或租赁户私自改变房屋用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被侵权和周边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房屋原有的住宅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