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长反映个拆迁情况
一、骗迁
拆迁工作人员口头答应给一套经济适应房,当事人被骗,签定协议后,拆迁工作人员才告知不符合经济适应房的条例,拆迁人员为什么事先不拿着当事人的有效复印证件去查清是否符合经济适应房的条例,要事后告知.于是当事人不同意协议属于骗签,合同应该无效.哪知拆迁方凭无效合同,让几个农民工去拆其房子,在拆房主时没得到当事人同意强行拆除,幸得邻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赶到质问农民工为什么强拆,农民无奈才通知拆迁方,当事人还向农民问其是否有拆迁的有效证件,农民工没有出示,当事人向警方报警,警方应该可以向农民工出示有效证件了吧,警方赶到也无法向其要有效证件.拆迁方工作人员赶到,当事人向其讨要说法为什么强拆,拆迁方说会给个说法,当事人不满采取了一点过急行为吧,得罪了一些拆迁方的工作人员.警方将双方带到学院街派出所里进行调解.哪知到派出所所长,和天心区副所长偏袒拆迁方,还以这是政府行为相要协律师,你不要插手此事,不然调销你的律师执照,警方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扣留当事人48小时,放走了拆迁方.拆迁方工作人员还不放过当事人,喊来了两车人,在当事人家属看望当事人后,就在派出所门口将两位老人打倒在地,就在派出所门口呀,拆迁就敢如此行凶,老人躺在地上派出所里的人对此不管不问,在周围邻居的帮助下才送往医院,所长由为可恨.
此事仍没解决,拆迁方也没给个说法
想听听我们市长大人的意见,天心区南湖片区如此拆迁阳光否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拆迁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您所反映在问题属于南湖片区?北部棚改项目拆迁范围,户主陈敏。 由于其在黄金海岸家园拥有122.88平方米商品房一套,系为他处有房户,完全不具备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此,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解释宣讲政策,明告其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并催其尽早领取补偿款,但其以经适房未到位为由拒不领取补偿款。
2009年12月17日中午,指挥部依法、依程序按照协议约定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