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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高校教师居住区“凤凰山庄”融入天马景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的报告

2018-3-14 11:40:35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我们是居住在岳麓区凤凰山庄居民小区的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等几所高校的教师。今年六月在自身合法权益无端受到侵害,无助的情况下。曾冒昧三十余人联名给您去信,请求您拨亢垂询,制止对我们凤凰山庄的不合法拆迁行为。承蒙批示,现针对我山庄的不合法行为已经基本停止,在此深表谢意。现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天马景区综合整治规划”原方案作了较大调整,公示征求意见。我山庄居住的高校教师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相关规划法规及建设部批复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多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请求将高校教师居住区“凤凰山庄”融入天马景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现随函附后,请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采纳。请您参考,当否,请批示
此致
敬礼!
岳麓区凤凰山庄高校教师(签名略)2009年12月
联系电话:13507312881蒋群强转
关于将高校教师居住区“凤凰山庄”
融入天马景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的意见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贵局8月14日在网上公布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天马景区综合整治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图,附件一),吸取了附近高校大学生的意见,将凤凰山一带规划成了“大学生生活服务区”,体现了尊重历史、尊重民意、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老师们大体是赞成的。但此规划未能将我们高校教师居住的小区“凤凰山庄”很好的融入,值得斟酌。故此,我们提出将原处凤凰山外围,且位于桃子湖与凤凰山之间的“凤凰山庄”融入“大学生生活服务区”规划之中,理由如下:
一、将高校教师居住区“凤凰山庄”融入天马景区,符合有关规划法规的要求。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现有“天马规划”都是规划部门依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行政法规和条例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城市公园的性质和特点。依《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第三章笫五款“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的要求,城市公园每公顷允许30—200人的容量,天马山、凤凰山合计共有八个多公顷的面积,而凤凰山庄(1栋、2栋)仅35户,人口不足200,足以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本小区居民不迁出,并没有违反编制规范要求。此外,我们也仔细查阅了上述法规、条例,均未见有只言片语提到凡规划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的二级保护区,要将大学教师居住的合法住宅迁出的禁止性条款及相关内容。
二、天马山景区历来属于大学文化园区,其北区因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之需而要强行将安居其中的教师撵走,有悖常理。
在《总体规划》中,天马景区为二级保护区,其中的凤凰山与桃子湖一带根据现有“天马规划”又称之为北区,即“大学生生活服务区”,使之与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麓山景区)有所区别,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天马山景区毗邻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是河西大学城、大学文化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师有生,水乳交融,相得益彰。如果因为在该区域兴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要驱赶业已安居乐业的教师,使其居无定所,增添其工作、生活负担,甚至与自己的学生隔离开来,其大学文化园的内涵也就贫乏单调了。其实,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规划部门还是注重“追求人类与自然之间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而非片面强调刻板的隔离式的保护”(摘自《总体规划》的规划原则),并引入英国“剑桥大学文化园区”为参照系,对此我们深表赞同。只是在景区整治过程中,建设方将我凤凰山庄小区视之为与“大学生生活服务区”格格不入,这才导致建设方与我小区居民双方都陷入“瞎折腾”的境地。为此,我们多次上书表达这样一个两全其美的诉求:如果从大学文化园建设的视角出发,将由大学教师居住的规划建筑凤凰山庄融入其中,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甚至可以预言,斯如此,则秉承《总体规划》中的“人本原则”、人与文化自然和谐共处的精神,创大学文化园区、风景名胜区规划史上的范例。否则,势必又会重蹈“瞎折腾”的覆辙。
三、现有“天马规划”在原《总体规划》基础上,统筹兼顾,有损有益,适当变通,是完全可行的。
建设部 《关于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提到“《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所更改,必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实上贵局现有的“天马规划”已对原《总体规划》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工作。如:建设部“批复”中强调:“在核心景区内严禁建设与景区保护无关的任何工程”。且贵局来函中所说的天马山景区属于“二级保护区”,原《总体规划》将其规划为生态保育区,在该景区的北区即凤凰山以东、桃子湖以西仅建设历史文苑,其中包括湖湘博物馆。而现有“天马规划”拟定在其地上、地下建设与景区保护毫无关系的九万余平方米建筑群,也就是在原商业文明街(俗称“堕落街”)处重新建设商业气氛更为浓郁的“大学生生活服务区”。原规划的历史文苑和湖湘博物馆则不见了。由此可见,现有“天马规划”的修订有损有益,体现了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以人(大学生)为本的原则,是全面地科学理解和执行“批复”和《总体规划》的结果。因“天马规划”调整涉及凤凰山庄居民小区,鉴于该小区存续期距前规划时间尚不足十年,又对景区建设没有任何妨碍,完全没有拆除的必要。如果拘泥陈规,拘泥于《总体规划》中的片言只语,就不会有现有的“天马规划”,我们也不至于一再提出请求对凤凰山庄予以保留的申请了。
四、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的管理应到位而不应缺位,更不应错位。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作为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性质属于行政监管主体,而非工商营利主体。按《总体规划》的要求,作为核心景区中的一级保护区麓山景区理所当然应该是其重中之重的管理保护对象。遗憾的是“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的综合整治规划方案”迟迟未见出台;诸多为上述法规、条例明令“禁止”、“严禁”的现象,在该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麓山景区却仍然继续存在(在此恕不一一赘述)。此外,《总体规划》中明文规定的拆迁范围或标的,如麓山景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包括游览路线附近)、长沙市四医院宿舍楼、交通职工医院、南大门入口处湖南大学诸多建筑(不胜枚举)等等,为什么至今不见强力整治的动静?究其动因,无非是天马山景区背靠学生,在此兴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大有可为而已。
我们支持《总体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坚决反对某些利益集团假借《总体规划》中的只言片语与民争利,损害我们广大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将为此而不懈努力。故再次具函请求将大学教师居住区“凤凰山庄”融入天马景区“大学生生活服务区”规划。上述意见,敬请采纳。
此致
敬礼
岳麓区凤凰山庄小区高校教师(签名略)
20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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