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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做事要有信誉

2018-3-14 6:11:57发布10次查看
谢建辉副市长:你好!
我是长沙富湘粮食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支持长沙市中山路棚户区改造和滨江新城的开发建设,我们跟拆迁指挥部积极配合,于2009年12月22日前签就订了四个粮店的拆迁协议,并在年底前全部腾空了房子(中山路棚户区的粮店早已倒地)。按照协议精神以及拆迁办的承诺,协议签订后和房屋拆完后就可领取80%—100%的拆迁补偿金,然而,就在年底我们急需资金购新店、搞经营的重要时刻,拆迁补偿金却迟迟拿不到手,不管你急得直跳,拆迁办总是以程序未完或银行要走流程为由一拖再拖。我们绝不相信政府是没有钱来搞拆迁的,尤其是你多次在全市拆迁工作会上讲的话,很令我们感动,认为你还是十分了解企业和拆迁户疾苦的,也为你讲的拆迁资金会及时到位的承诺而受到鼓舞,但绝没想到政府部门居然讲话也不重信誉,在支付拆迁补偿金的问题上,原本签几个字的简单事,拆迁办却要找上六七个人签字才行,而且不是今天这个不在,就是明天那个不在,而要企业签协议的时候,非得经办人、法人代表全部到场,一次性签好,一个人不到堂,就讲企业态度不端正,不支持政府的拆迁工作,这是很不公平的,也是不能取信于民的,对政府的形象是一种很大的损害。希望您在百忙中过问此事,煞一煞政府部门办事拖拉、不讲诚信、损害政府形象的歪风。督促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既积极努力做好拆迁工作,又诚心诚意为拆迁户做好事、办实事,共同维护政府重信、守信的良好形象。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中山西路指挥部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沙富湘粮食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与中山西路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协议签订后30日内指挥部付对方70%的拆迁补偿金,余款在对方腾空房屋并结清水电费后才能全部支付给对方。
关于信中反映的几个情况:1、协议签订后支付70%指挥部已按时办理;2、对方腾空房屋后,当时该单位因水电未结清,指挥部的交房拆除部无法为对方开《腾空房屋验收单》,拆迁指挥部不可能在无《腾空房屋验收单》的情况下同意支付余款。现该单位水电费已结清,余款已付完;3、指挥部与信中提供的电话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本人称没有写过此信,且联系电话为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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