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有关长沙市人才引进计划中,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的不能办理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问题

2018-3-13 16:10:07发布16次查看
市长先生:
你好,我是一名2009年六月份来到长沙工作的武汉理工大学2 009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当时感觉自己很幸运,遇到了长沙市政府的人才计划,可以享受到长沙市的优惠政策。然而在09年12月份单位给我们办理手续时说我们单位好几名同事的毕业证是2008年12月份,一下子把我们拒之门外,说我们不是2009年的应届生,办事人员仅仅凭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签发日期取消了我们的资格。证明我们是2009年的毕业生的资格的条件很多,例如入学时间,和派遣证等等,希望市长先生你能够百忙中抽出时间帮我们这些刚刚站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解决一下这个问题,长话短说。谢谢你们能够阅读本信件和你们的回复!
sallybu网友:
你好,首先再次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你反映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对此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长办发【2009】52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我市2009—2011年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特别是整体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型大学,引进和储备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长办发【2009】67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去年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是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你毕业证上面的毕业时间是2008年12月,你应当属于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所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范围。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征求了部分用人单位的意见,并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在统筹考虑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本着兼顾公平、不引起连锁反应的原则,3月5日,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研究会,最后决定还是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不能按照你的提议开这个口子,对此我们深表遗憾,还希望你能够谅解。
长沙市人事局
2010年5月10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