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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诉问题的补充及提问

2018-3-13 14:34:34发布15次查看
信件内容:
我村村民陈罗,借其亲戚为五保户,要用村上的地方为他建一栋房子,明眼人都知道,五保老人有村上安排,衣食无忧。接其名建房子实则是想将来霸占其名下的房屋占为己有。当然他为什么会有如此好心,还是其原想占用宁乡县当初的工业园(现为宁乡玉兴公司)征收的土地中分配给安置户的地基中作为消防通道的道路来建房子,现玉兴公司应该是收受他的所谓购地款,但也从不出面解释说当初规划的消防通道为何变卖成建房用地。当其今日欲强行霸占时,我们极力阻止,为防事态恶化,于上午9点37分拨打110,请其出警维持持续。但接警的梅家田派出所听是这里占地基的事,拒不出警,并扬言等出事了再说,没有办法,只好请村上大队干部岳建明出面调解,电话中他也只说我没有能力解决。并不出面。最后在我们以死相劝下,对方就找出以上可笑的借口,继续强占紧挨消防通道的另一块地。请市长明察。
回复内容:
感谢你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长沙玉兴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县玉潭镇人民政府的下属公司,为推进园区的整体征地拆迁,玉兴公司先后成立了东沩、锁西、华夏等安置区,以安置园区内的拆迁户。你是我县玉潭镇楚天科技用地范围内拆迁户之一,于2002年拆除房屋,2003年按有关拆迁法规于东沩安置区安置5空地基,早已建房完毕。在你家安置房的西面有2空地基一直未安置到户,为玉兴公司的预留安置用地。本信件中的陈罗,是我县玉潭镇楚天科技三期(2010年)的拆迁户,实行货币安置。玉兴公司将原胡立平安置房西面的2空地基有偿安置给陈罗军。期间,你多次无故阻工,致使陈罗军无法动工建设。
你不但不听劝阻,还在天涯网发布有关“活人自埋”的谣言以混淆视听。我们已多次组织干部上门做工作,我县玉潭镇有关领导对你提出的具体问题也进行了专门答复。
特此回复!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回复,但此回复基本没有就所投诉内容进行解答,反而避实就虚进行回答,与前来“调解”的办事人员非常相似。而且,据此文的撰写语气与立场,及有可能就是对方人员所写,对此,我们深感恐慌!
对此,我有几点要反映,
1,对方所称的2空安置地实为我们安置区的消防用地,有当时的规划图为证的,此地被转卖为建房用地,非常的可疑,我们多次提出要看建房批文,对方均不能出示,所以,占消防通道建房,是对本社区的消防安全有极大威胁的,保护社区利益,怎么就变成了无故阻工?
2,对于天涯上发帖,只是对当时情况的一个记录,所发生之事,有图为证,且与上次投诉文中大体一样,请问那件不是属实?怎么就变成造谣了呢?
3,我们多次提出此处是消防通道,如要建房,必须出示相关手续文件,他们拒不出示,还扬言要殴打我们。我们的立场是,如果有相关批文,我们绝不会阻拦,如果没有批文,此地是公共场所,我们绝不容侵占。
4,玉兴公司周新民,当年我家拆迁时全程知道情况,并当时威胁过我们,说扣下我们的拆迁赔偿款1万元,并在当时威逼利诱我父母签下合同,为什么说“威逼利诱”是因为签合同之前,我父亲被“请”至派出所24小时。并说要少分一空地基给我们,在此情况下,我母亲在没有核对丈量土地数量情况下草草签字。后来,据多方了解,在我家同意以后,还是被扣下了一万元钱。但当时的所有单据,给我们留存,只有一纸只有总数合同,现我们根据核对,觉得当时对我家丈量的数字有出入,由此定是克扣了我家的1万元钱,我们多次找工业园(也就是玉兴公司)但接待的都为周新民的属下,对此事都不愿多谈,只是推脱我们说去查查,对此,我们恳请对此事详查,可作证的资料有当时我村拆迁时赔偿款的一个汇总明细表,上有我家款应为10万零2百的记录,还有虽然我家已拆,但合同丈量数量中少了一项砖木结构的房子数据,这处房子我们当时照了照片,可以为证。这项在当时我们已办理的建房证上都有体现的,但此建房证在拆迁时已近被收回。我们几经周折,见到周新民问及此事时,他不但不承认,反而说出支持对方对我们进行殴打。
我们定会遵章守法,只是回想之前拆迁时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后来多次找工业园了解情况,均无果。只好求助市长信箱了。
我们诉求的只有以下几点,
1,此地应为消防通道,如要建房,定要有批文,要不然就要留出事关小区消防安全的消防通道。
2,我家当时被克扣的1万元拆迁款也要有合理的解释,出示当时丈量数据,和收回去的建房证做对比,如有短缺,因补回我们的拆迁款。
3,回信中所称领导对此事件的回复我们并不知情,我们所能面见的领导也几乎都是口头回答并意称这事手续齐全,但买地方均不能出示。
为什么我还会继续在这里投诉,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得到书面的答复。看到答复,我们心里才有底,孰是孰非,恳请领导定夺。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一、基本情况
长沙玉兴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县玉潭镇人民政府下属公司,公司于2000年成立了华夏中小企业园。根据当时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政策,实行留地安置,先后成立了东沩、锁西、华夏等安置区,以安置园区内的拆迁户。
你是我县楚天科技用地范围内的拆迁户,于2002年拆除房屋,2003年按政策在东沩安置区内安置5空宅基地,并已建房完毕。信件中的陈罗(真实名字陈罗军)系楚天科技二期拆迁户,该户于2008拆迁,因在你安置房的西面有部分预留安置用地(2空地基),玉兴公司将其有偿安置给陈罗军,并签订了有关协议。你为霸占此2空地基,多次无故阻工,致使陈罗军无法动工建设,并多次向有关部门无理上访。
二、信中所涉纠纷及处理过程
在你与陈罗军纠纷发生后,我县玉潭镇人民政府及时委派专人积极参与了由当地乡、村以及派出所组织的协调处理工作,并就有关拆迁安置政策和安置区建设情况作了反复的说明、解释。现针对对方的几点“诉求”说明如下:
1、关于你提出的占用消防通道和公共用地问题。因在你所建房屋的北面和南边各有一条6米宽的通道,东侧也有一条8米宽的主通道,按照有关消防条例,均达到消防辐射面积,不会影响社区的消防安全和侵占消防通道建房。
2、关于你提出的“克扣1万元拆迁款”问题。胡提出拆迁丈量中少了一项砖木结构的房子数据,经核实此砖木房屋为违章建筑,按长沙市60号令不予补偿,故未进行登记;同时,你在与玉兴公司当面对质时,承认当年拆迁款已全部补偿到位,没有克扣拆迁款一说,更不存在“威逼利诱”签订拆迁合同一事。
3、关于陈罗军有偿购买你安置房西面的2空地基问题。玉兴公司已与陈罗军签订合同并收取相关费用,你多次刁难陈罗军和无理阻工,目的就是要让陈罗军放弃建房,从而无偿占有这2空地基。
综上所述,你在他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无理阻工,目的是想霸占相邻的宅基地,其所作所为已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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