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的同志,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三段178号韶峰星苑商住楼,现开设了“融城时代酒店”,但未经批准,擅自改建,具体情况如下:
1、将原商住楼前坪广场改建为酒店前庭及喷水池,严重挤占了商住楼及其他住户的公共场地;
2、在商住楼的露天阳台上搭建了雨棚等违章建筑物,破坏了建筑的外立面,影响建筑的外观及城市形象;
3、私自改建小区内的休闲花园,将部分草地予以水泥硬化,将公共绿化用地改建为私家花园,并养有狼狗及宠物,影响小区环境及住户安全,致使小区住户无法正常使用公共休闲场地。
在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城市改造和城市管理之际,以上情况烦请贵单位予以明察、纠正,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城市管理的严肃性及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
轻侯贵单位的佳音。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就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责成天心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大队即通知管辖该区域的工业园中队进行了调查处理。2011年6月15日,工业园中队安排执法人员分别到“融城时代酒店”和邵峰星苑物业公司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商住楼前坪改建为前庭和喷水池,“融城时代酒店”(法人为尹斌)未能提供相关合法手续,酒店方称为该酒店的配套设施。工业园中队正在立案调查。
2、关于商住楼露天阳台上搭建的雨阳棚,酒店方称是因为露天阳台上安装了中央空调,雨阳棚作挡雨、防晒之用,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工业园中队已下达立即拆除的整改通知。
3、关于私自改建小区休闲花园,邵峰星苑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朱劲玺)情况说明为:经物业公司同意,一楼一住户将花园内部分花木进行更换,狼狗是圈养的,偶尔置于室外,现已作整改。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一年七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