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做两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而且都列了户口.这样我们家就有了三个户口,现在征收在即,负责征收的人说我们家必须把父母的分在儿子户头上,一家只能个户头,可现在103号令是按户头给钱,为什么我们三个户头不能做三个列,发下来的103号令政策书上又没说,这是为什么呀.户头又可以列开.为什么到起作用的时候又没用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请尊敬的市长回复?谢谢
gnm:
你所说的国土分户,理解为在征地拆迁处时,以家庭主要成员为一户来进行的补偿核算。而公安分户是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具体政策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