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长沙市人事部门规定评职称的同志每年必须参加相关培训之事

2017-10-23 16:35:51发布93次查看
张市长:
您好!
很不好意思,打扰百忙之中的您。可今天我反映的这事已经引起很多今年参评职称同志的愤怒。今天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今年参评职称的老师参加“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知识培训“,而且强调不管评不评得上,只要想参评就每年都得参加此培训。试想我们中学一直欠账太多,名额又很少,评职称比当年考大学还难,如此我如果参评几年就得出几个200元人民币,这无疑会让人联想某个政府机构在借此搜刮民财,我们教师的收入并不高,不应该成为被敲诈的对象。请不要误会我是学校的落后分子,我在学校是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评为长沙市优秀班主任,教学业绩相当突出,今年毕业会考我教的班成绩很突出,个别班级超过了长麓和长郡双语的平均分。其实,如果我评上了职称,拿证前让交钱培训是没有意见的,虽然意义不大。因此恳请市长重视我的投诉,到今天我已经是交第三次200元学费了!
lailing1228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为什么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问题
2007年原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 )文件明确指出: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培训分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 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门公需科目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0] 143号文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也不得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中央、省以上有关文件精神,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当年是否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或职务聘任,不论工作业绩优秀与否,都必须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而且要求进行严格登记管理。
二、关于培训收费标准的问题
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是经物价部门核准,并非某个政府机构或培训机构的随意行为,这在全国各地都是一样。长沙市物价局核定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195元/人。所以,现在的关键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应该参加培训和培训是否缴费的问题,而是这笔培训经费到底应该是由个人还是单位或财政来承担的问题。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 )文件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在重大项目中拿出一定份额的项目经费用于培训人才,使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相互促进。从政策上讲,这笔费用理应由单位负责,并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福利之一。事实上,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也是这样做的。但是,目前大部分单位还是由个人承担。我们也调研了其他一些省市,情况基本一样。对此,我们也曾积极呼吁,希望财政和单位能够积极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各单位还没有形成共识,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这项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有关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的意见要求,逐步建立一套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主管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比较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
最后,再一次衷心感谢你对我们人事工作的关心,也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特此函复。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4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