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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为黑商会撑腰

2018-3-12 12:32:34发布17次查看
市长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望龙村小区门面的租赁户, 2010年年底,小区公开对外招商,我们经过合法手续,与当地村民签定了门面租赁协议。来这里经商的人越来越多,小区在我们这些外来人员的带动下,逐渐热闹起来。
可是好景不长,有人看到这么多外来人员到这里经商,就在心理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一晃身子变成某商会,变着法子从商户们手中捞取钱财,下面就是商会的如意小算盘:
首先,商会对小区租户发出公告:“说政府要对小区门店统一招商,现有租户必须与商会重新签定协议,由商会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原协议全部作废,如果不服从商会安排的必须马上无条件搬离,不存在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步,商会成立了以肖志安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商会组织。接替政府对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望龙村小区门面的管理。该商会成立后,立即封存小区所有门面,与当地派出所及村、乡等各级政府联手,擅自抬高门面租赁费用,擅自调整现有租户门店位置,对不服从安排的外来商户,进行打压,并联合派出所对小区商户进行违规执法。
第三步,商会出面垄断市场,达到政府整体瓜分市场利益的目的。以肖志安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网罗一群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打着商会的旗号,逐个清理原有商户,强迫各商户与商会重新签定租赁协议,交纳高额“保护费”。对不服从安排的商户,立即安排组织成员对其进行威胁,干扰门店经营,并故意制造事端,挑起矛盾,引发商户与其安排的无业游民发生冲突,然后由派出所出面抓人,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该商户一年半载,罚款几万元,可怜的商户,自己老老实实做生意,到芙蓉区东岸乡望龙村小区经商还不到半年就被搞得血本无归,还吃了冤枉官司,这是哪门子社会,还有王法吗?
案例1:邵阳籍商户,2010年12月与当地村民签定门面租赁协议,2011年3月,商会逼迫村民与商会重新签定整体招租协议,2011年4月,商会以村民与商会签定协议为由,强迫邵阳籍商户搬离,派遣商会打手对商户进行殴打,固而引发冲突,派出所民警没有穿制服混在里面对商户进行殴打,在混乱中有点察伤,结果该商户以攻击执法人员为由,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案例2:常德籍商户,2010年12月与当地村民签订八年租凭合同,2011年5月,商会约商户老板到招商办公室谈话,想不到这既是异常噩梦的开始。一进办公室就有十几个年轻人围着该老板,问其到底什么时候搬,不然有其好看。接下来就有人动手了,正好旁边有人认识他,扯着他乘着混乱跑了出来。过了不久这十几个年轻人挥舞着刀棒冲到该店对其老板娘及一位女顾客进行殴打,导致两人严重受伤,女顾客至今还在医院治疗,老板外出有事逃过一劫,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打电话叫商会两人过来协调,两人一进门就说早同意搬迁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还说如果不搬迁,将来会有更严重的事情发生,等威胁话语,派出所民警也是敷衍了事,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处理方法,导致现在店面无法正常经营。
商会想通过杀一儆百的办法,迫使所有商户就范,现我们小区所有商户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不让黑恶势力得逞。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望龙村委会于2008年8月初开始实施小区门面统租工作,将小区366户门面集中起来,作为专业建材市场对外招商引资。2010年,望龙村与高桥水暖建材城部分商户达成门面租赁协议,并将小区市场定为“长沙望龙建材城”。但在望龙村组织业主代表与市场商户协商期间,少数商人乘机以高出市场统租价格诱使村民私自与其达成协议,严重影响了小区门面统租工作的开展,致使整村门面统租协议延后达半年时间。2011年4月,望龙村委会按照文明创建要求,对小区门店招牌进行整治,在此过程中,遭到少数商户强烈反对,并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经芙蓉区公安分局治安队及隆平高科技园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芙蓉区东岸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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