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依法打击发生在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
实施打、砸、抢的地方黑恶势力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承租长铁工业公司(原通达实业公司)门面的合法承租经营户,2009年7月,长铁工业公司在未与我们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我们承租的门面又出租给铁投公司,并于2009年9月,铁投公司、长铁工业公司擅自采用围挡门面,侵占门面、停水停电,打砸抢等暴力手段,强行侵害我们合法承租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具体事例如下:
其一:2009年9月15日下午4点多,铁投公司董事长康建新、总经理申永兴、办公室主任杜建新纠集几十名社会上的“地下出警队”手带白手套、持铁棍、整队叫口号,将花王美容美发院和大哥大烟酒店及云武南杂店内所有东西砸毁,当即就有多人打110报警,110的51号车就停在对面,但是整个砸店过程110一直视若罔闻,打砸完后,这些“地下出警队”在110眼皮下猖狂走散,相关照片和视频请见(附件1)。事情发生后,当天下午6点多“地下出警队”还一直聚集在加油站附近,直到晚上12点左右“地下出警队”头目才在车站南路加油站附近发钱给其纠集来的“地下出警队”,据说他们当天的“出警”费是每人200元人民币。
其二:2009年10月29日铁投公司又纠集十余名“地下出警队”将宏大汽修厂门面打砸撬,事情还没解决,铁投公司又于次日上午10时许纠集“地下出警队”将宏大汽修厂门的撬开,此时,这些“地下5出警队”竟然全部换上了保安服装(我们称之为黑保安),并对其所经营门面强行霸占,铁投公司总经理孙永兴指挥“黑保安”抢走我们取证的照相机摔坏(以下事实详见附件二),并扬言:“你们去找雨花公安分局、找雨花区政府看哪个‘本事’足些,老子有的是钱和人,怕你们这些‘乡里别’”。
其三:2009年11月2日长铁工业公司和铁投公司又强行砸毁松下和红茶馆所经营的门面(相关图片详见附件三)。
其四:2009年11月4日铁投公司再次纠集“黑保安”将欧雅美容美发店的门面强行砸毁,其后店内所有物件均不知去向。
二、长铁工业公司和铁投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导致我们无法经营,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初步估计损失达500余万元。
三、我们于2009年9月16日将上述情况向雨花区公安分局报案,向雨花区人民政府反映,不但没得到任何合理答复,相反上述暴力事件每天都在发生,且越来越猖狂,时刻威胁到我们经营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无奈,我们在人身、财产受到威胁,又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保护下,只好恳请领导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打击强抢、强砸的黑恶势力,维护政府为党为民的良好形象,还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共创和谐社会。
请求人:车站南路经营户
陈建波15974185688 周 军13723880208 傅 明13017298192
任和明13808475760 田 坤13574880900 刘劲松13077301522
胡赞好13875970791 周 捷87646188 杨超文85760140
刘学辉13107311631 李易山13974874421 胡 峰13723876822
田 丽13507482292 张 军15111320314 ……
2009年11月14日
2009年11月14日,我局收到市长信箱转来的关于车站南路经营户请求公安机关打击地下处警队的情况,左家塘派出所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09年9月21日16时30许,左家塘所接到车站南路经营户刘劲松、蒋云霞报警称:半个小时前,大约二三十名手戴白手套的青年男子,手持钢管将其经营的“花王理发店”、“大哥大酒店”、“云武南杂店”店内的玻璃柜、冷藏柜及店内等物品砸烂后扬长而去。左家塘所当日受理并立案展开侦查。
经调查,位于雨花区车站南路800号原长铁工业公司办公楼二楼的湖南铁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份,负责车站南路环境的提质改造工程。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与沿线租赁门店的经营户刘劲松、蒋云霞等人发生纠纷(刘劲松等人的租房合同已到期)。2009年9月21日上午,刘劲松等人到湖南铁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闹事,砸坏公司牌子,辱骂公司员工。公司负责安保的员工陈国良得知此事后,出于报复心理,于当日下午16时许指使“龙伢子”(身份不明),要其叫人砸刘劲松等人的店子。“龙伢子”立即喊来犯罪嫌疑人曾辉、周华峰、曾杰等二三十名青年男子“出警”,“龙伢子”、曾杰等人手戴白手套,拿钢管等物将车站南路“大哥大烟酒店”、“花王理发店”、“云武南杂店”的玻璃柜、冷藏柜及店内商品砸烂后离去。三个商店的损失经鉴定共计21817元。目前,我局将上述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处理。
经左家塘所查阅报警记录核实,2009年10月29日、11月2日、11月4日三天确有报警,报警人均系车站南路的租赁户,每次报警都是与铁投公司就拆除问题产生的矛盾,接警到现场后并没有发现有打砸的现象。民警告诫双方要依法处理好之间的矛盾,不得有过激行为。
至于案发当时报警人说的“110的51号巡逻车一直在马路对面,对整个砸店过程置若罔闻”的情况,51号巡逻属巡特警支队直管,我局会将其向支队反映。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201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