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胡芪铭,曾用名胡俊,身份证号:430726198302240017,现在户口转回家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原工作单位(太平人寿保险湖南分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我于2008年2月于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当时他们给我开了离职证明。但时间久远,原件已经遗失。我要求他们再次给我开离职证明,但他们以已经给我开过,且找不到我为他们的就职记录为由,拒绝为我再次开离职证明。但是我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单位离职证明是必须的资料,且湖南省住房公积金官网上确实存在原单位给我的缴费记录。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该问题?我个人已经反复和他们公司人事部门沟通过,但是没有任何效果。有没有其他合法的解决方法?
您好,原单位已经为您出具过离职证明,由于您自己保管不善导致原件丢失。一是您可以与原单位就离职证明一事再次进行协商,看能否补办;第二就是您可以咨询公积金提取部门看能否就湖南省住房公积金官网上确实存在原单位给您的缴费记录的事实进行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