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我叫王伟华。长沙县金井镇人。您这么大的一个官,工作繁忙,本不应该打扰您。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才给您写信求助于您。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得一小女,取名王靓。活泼可爱,但不幸得了一种在湖南罕见的疾病,“地中海贫血”。该病由于自身产不出红细胞靠每个月输血、吃去铁药维持生命。根治的方法是骨髓移植,费用大概为三到四十万元。至今在她的身体里已流淌了22位爱心人士的血液了。要不这样。她早已去了天堂。
为了女儿,我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近四万债务。想借都没地方借了。别说作移植,就是保守治疗输血、吃去铁药每个月也要近两千。这笔钱也难以维持下去了。
但就是我这样最需救助的家庭,因“地中海贫血”在湖南因了解的人太少,没有纳入医保,医疗费在农村合作医疗也报销不了。
我父母已八十高龄,妻子要在家照料孩子。全凭我一个月2000元工资支撑着个家庭,我每天都在绝望中度日。我真的不想放弃女儿,她毕竟一条活泼可爱的小生命啊!
我有过卖肾救女的想法,但后来知道是法律禁止的。熟人也对我说卖肾了就不能干活赚钱,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就没有了。
万般无奈,我想到了张市长您。我知道您是个好官。请给我一些帮助和指引吧。我会一辈子记着您的大恩的。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王伟华
您好!来信已转民政部门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在了解到您的情况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深表同情,我局将会尽救助政策所能给予全面救助。
根据我县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凡户籍所在地在长沙县持有城乡低保证的低保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困户家庭成员,均属医疗救助的范围。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医疗救助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长沙县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证明特困居民身份的证明材料;
(三)当年患重大疾病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历资料;
(四)新型合作医疗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或补助凭证;
(五)各种医疗保险报销或补助凭证和已享受政府其他救助和社会互助帮困的情况证明;
(六)其他应予提供的证明材料。
具体情况可向我局咨询,联系电话84012179
长沙县民政局
201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