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天心区的被拆迁户。我不知道我们拆迁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例如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能享受哪些优待?请能指点。谢谢!
qingqing:
收到了你的信件,对你的咨询答复如下:
一、拆迁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就拆迁而言,现在分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和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分别有相应的拆迁法规政策,在补偿安置等方面是不一样的。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有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长沙市重点工程项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操作指导性意见(试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长政函[2009]40号)》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对被拆迁人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有:
1、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按照市场行为提供适宜的房源供被拆迁人选购。
2、对私有住宅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将被拆迁房屋成新提高两个成新后计算补偿,并可以在成新提高的基础上再根据分类评估报告计算确定的补偿单价进行协商,协商增加的额度在该补偿单价10%以内。
3、对私有房屋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并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每户给予寻找房源补贴费4000元。
4、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
5、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被拆迁住宅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他处又无房屋的被拆迁人,应在补足到45平方米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或者作价补偿。对被拆迁住宅合法面积和保障性住房面积(45平方米)之差,参照保障性房源价格计算。
6、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7、被拆迁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
8、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与原拆迁补偿额等值的购房款部分免征契税。原缴住房维修资金余额可抵交新购房住房维修资金等值部分。
9、被拆迁人凭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办理户口迁移、转入学等手续的,有关部门不得收取转入学、择校等相关费用。
10、被拆迁人已经办理了电视、电话、燃气初装开户费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期搬迁的,新购住房后凭原初装开户费和经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的拆迁补偿协议,电视、电信部门免收初装费、开通费,燃气部门免收燃气公网建设费。
二、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里没有规定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能享受优待
三、你可以登陆网址0731fdc长沙房地产网查询我市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也可以到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房产交易大楼9楼、电话:84662740、84662755)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