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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外省毕业生结婚户口回迁问题

2018-3-10 20:30:55发布11次查看
您好,我原籍是宁乡县东湖塘镇的农村户口,大学时候把户口迁到江苏扬州的集体户,2009年毕业以后,户口仍放在学校。现在我想把户口打回原籍变为农村户口,查看了一些相关信息,确定是可以回迁的,但是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希望可以解答一下。1、我在扬州就只要拿到迁移证就可以了是吧?也就是说:回迁手续中迁移证与另外两类可以在扬州办理的手续和资料是并行,三选一对吗?2、我的党组织关系的迁入函应该要在哪里开呢?问了有关部门,他们说要有户口了他们才好开函,可以扬州确实好远,我想这次办理户口的同时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吗?
1、落户条件: 原籍系宁乡县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其父母一方仍系农业户口,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2009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申请非转农落户的书面报告、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县教委未分配工作证明,申请报告上需乡镇(乡政府公章或乡镇党政办公章)、村(村委章)签署接收农业户口意见,组上每名户主签名办理。 关于第二个问题:请联系宁乡县组织部0731-8898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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