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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2018-3-10 10:17:21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住望月湖荣龙社区13栋已有多年,并自己花钱在单元安有防盗对讲门;一直以来都平安无事。
由于今年6月以来,社区‘平改坡’及对外墙翻新,我们坚固的防盗门在并未通知我们,就被换成了至今还没有锁的不锈钢皮门,给我们的安全带来了及大的隐患:造成经常半晚有人敲门;楼梯间有人小便等。特别是11月18日晚,我上了两把大锁,有正当手续,在市交局备了案的一辆狮龙电动车被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0元左右。
请问市长:1.我这损失该不该赔赏,该由谁赔赏?2.这门何时能把锁上好,还我们一个安全?3.各部门各领导的相互推诿的不作为作风该不该整治一下?
信中反映的问题已反馈至岳麓区城管局责成其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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