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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住房维修基金执行新标后的退款政策

2018-3-10 9:33:36发布16次查看
以前买房维修基金按照总房款的3%,现在新的政策是按照120元一平米缴纳,比照新政策,我们以前是多交了几千元,请问,可以退吗?可以退得话如何退?找谁退?
31: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就信中所述问题答复如下:
2010年10月1日起我市维修维修资金的缴交标准根据长房政发[2010]029号《关于调整我市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由“购房款的2%至3%”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为造价的5%至8%”。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物业类型 别墅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独立地下车库
毛坯房 精装修 有电梯 无电梯
有电梯 无电梯 有电梯 无电梯
维修资金交存金额(元/㎡) 200 120 75 110 65 100 60 80
该通知同时规定“本标准实施前已按原标准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不再进行调整。”。因此,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向维修基金中心交存的维修资金,一律不进行多退少补,就此,已与您取得联系,进行了解释,告知其所缴存的物业维修资金不能按照新标准办理退款,已取得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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