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到哪里去打蓝球!!!!!!!
状态:已处理 回复时间:7/2/2010 10:9:1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我是一个刚来长沙的人.爱打蓝球,但是我到了长沙以后发现在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打球.为什么,我现在住的地方是白沙湾这边,而在这一个片都不知道去哪里打球.记得我以前在广东中山的时候,基本上每一个区里面最少有四个以上的露天休育中心,让市民根据自身的爱好去选择一项运动来煅练身体.而更让我不明白的是政府为什么要把那么多的球场建在单位内,我认为这简单就是一种资源浪费!
在我所住的周围如此多的小块空地不太好作为商业开发的为什么政府不可以为民所想,建一些功能性的小场所或是一些开放式的小运动中心,不要什么运动中心都是一样,虽然是拿纳税人的钱建的但一样要收费!其实所费资金与每年政府的吃喝以及公车或是名项开支来比简单就是...................................哎,真不知道如何去形容了!
希望市府在这方面能多为民所想!!!!
回复内容:
尊敬的“爱篮球”先生:
感谢您的来信,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好。
据我们了解白沙湾是新建楼盘,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理》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定,您所在的小区未建相应体育设施是不对的,您可以就此事和开发商协商。
在单位内部的球场是单位自己所建,不是政府行为。这种闲置资源,从中央到省市都在研究措施,督促其对社会开放。
长沙市体育场地设施缺乏的问题,不但在新建小区存在,在老城区更为严重,我们一直很重视,每年都会安排专项资金购买体育器材投放到全市,因为资金有限,不可能将全市器材缺乏的问题全部解决。尤其与广东等地区相比,由于经济上的巨大差距,我们在体育场地的建设上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今年我们计划为50个社区建设体育阵地,解决部分体育场地设施缺乏的问题。今后也将努力解决长沙市体育场地设施缺乏的问题。
欢迎您继续提出批评和良好的建议。
长沙市体育局社会体育处
2010年6月25日
尊敬的市长:
以上是本人在前期给您写的信件及回复,对于体育局的回复也非常满意.但是有一点本人是不太明白.
回复中有提到据我们了解白沙湾是新建楼盘,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理》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定,您所在的小区未建相应体育设施是不对的,您可以就此事和开发商协商。 这个事情怎么能让本人这样的一个个体去协商类,难道说政府出台一些这样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去落实和检查的吗?我想任何一个地产建设需要检查才会通过的吧.不知道没有体育设施的楼盘是怎么通过和出售的.那么政府又怎么样来解释这一现像.??
尊敬的
爱篮球先生:
您好!
您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作了进一步的了解,为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健身需求,我们正在做多方面的努力。逐年在全市投放健身器材,目前全市已建设全民健身工程800多个,有超过80%的社区安放有体育健身器材。今年我市向城区对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开放39家游泳场馆,作为先期试点,今年8月8日全市已安排20家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具体情况您可以登录长沙市政务网查询),明年此项工作将会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五条确有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但由于条例中的此项规定未进入相关行政许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且新建小区的建设由建委、规划部门负责审批、管理。由于用地紧张,居民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在落实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目前小区无健身设施的问题很突出。2009年国家再次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九条再次强调“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目前我局正在制定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方案,拟协调建委、规划部门将此条例规定列入新建小区的首置审批条件之一,以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时必须按要求配建文化体育设施,以从源头上解决小区无健身活动场所的尴尬,满足居民体育健身的需求。
我市今年起免费对社会开放20家学校体育场地是由市教育局具体策划,您可以选择一家与您住处较近的学校体育场地进行体育锻炼。
谢谢您的再次来信。
长沙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