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你好!
很抱歉使用这么粗俗的一个标题,因为此刻我想求助的就只有我们人民的父母官了。
我是芙蓉区双杨路附近的村民,对于政府修建双杨路这样的大事我们是大力支持,可在支持政府建设的前提下也必须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户的未来生计问题,对于103号令却几乎令所有村民都难以接受。
我们并非抱有多数人认为的一夜致富的念头,正如“请求依法纠正雨花区黎托乡花侯路南延线边山村违规拆迁的紧急报告 ”(引用)中所说到的一样,
“按照实施征收拆迁不得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标准的原则,根据拆迁部门提供的拆迁方案及补偿标准,政府补偿的拆迁费远不够满足被拆迁人基本住房条件的需要,在被拆迁前,被拆迁人除保留有部分土地耕种,还可通过房屋出租获取租金来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而被拆迁后,我们变得一无所有,我们无法找到固定的工作和获取稳定的生活来源,这和中央所强调的“和谐社会”背道而弛。”(引用)
这一点相信103号令下所有的人都会引起共鸣
关于此篇文章我也看了下面的回复,针对回复首先我想说103号令的”货币支付“并不能维持长远生活保障,提供的就业培训也只是一个培训,并不能在根本上解决所有失去赖以生存的农户的就业问题,现在出现的情况是赔偿的货币安置仅仅够买下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而已,甚至有些个别家庭连安置房也会买不起,根本别提103号令中的“长远生计得到保障”了,这样也让附近的村民一个个敢怒不敢言。
我们也集体去市政府抗议过,提意见,可最后的结果还是如此,这真是太伤我们的心了,我们都热爱着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世代以此为生,为了维护我们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请市长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此致
敬礼
2009。8。17
东岸乡双杨路项目系我区首个实施103号令拆迁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杨路项目拆迁指挥部在前期就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拆迁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每个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拆迁。截止8月31日,双杨路项目已有90%的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其它各项工作也在如期进行。103号令经政府相关部门充分酝酿后出台,是对原60号令的完善和发展,通过购买养老保险等形式进一步保障了拆迁户的长远利益,对发信人的意见我们不予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