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新年好!我是长沙市阀门厂(现用名中阀科技长沙阀门有限公司)工作32年的退休职工,企业改制时企业及主管部门承诺退休待遇不会因改制而改变,且市社保局也按企业退休职工发放养老保险金及医保.但该局医保处却从2010年5月起将我个人医保帐户128元/月降为54元/月,原因是我从企业退休职工一夜变成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请问是否有这样的改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为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并降低医保金的法规政策?那么我32年辛勤的劳动剩余价值积累又流向何处去了?企业改制带给已退休职工就是这吗?
你好,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退休人员按规定基数的4%划入。单位退休人员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政府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60%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提留了医疗保险费的改制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政府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上述退休人员本人养老金高于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的,以本人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你可与社保经办部门进行核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