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福区浏阳河街道287项目土地补偿费、安
置补助费、高附加值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菜地设施补偿费
遭苛克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开福区浏阳河街道287亩项目的被征收农民。我们要求:
一、马上一次性足额发放“人口安置补助费”、 专业菜地高附加值补助、专业菜地青苗补偿费和专业菜地生产设施补偿费。
二、马上叫停浏阳河街道办事处以6000元/亩补偿征收专业菜地这样的侵犯农民权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严肃处分其主管人员。
三、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四、依法严肃追究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当事人及其主管人员的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们从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开福区分局的政府信息获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开福分局已将“开福区农民保障住房项目”(即287亩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高附加值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设施补偿费,于2013年的1—4月分批足额支付给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十四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湘政办发【2014】2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之规定,我们曾多次要求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一次性直接足额支付我们的的相关补偿费用。综合农场(即洪山管理局)无理拖欠我们相关补偿达一年多之久,至今没有答复。
而现在浏阳河街道办事处居然要以6000元/亩的补偿来征收我们的专业菜地。依据“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12】46号文件,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之和应为70000元/亩;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长政函【2010】96号文件,一类专业菜地高附加值补助应为58000元/亩;依据“长沙市103号令” 表一(2013年调整),专业菜地青苗补偿费应为6500元/亩;依据“长沙市103号令” 表一(2013年调整),专业菜地生产设施补偿费应为1300元/亩。
浏阳河街道办事处这样克扣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的做法严重违法,必须立即叫停!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口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及时间问题,根据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场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的《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综发[2002]12号)和《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人口安置方案及实施细则》(综发[2005]25号文)规定,人口安置补助费视项目进度发放并待项目拆迁腾地完毕后进行足额发放。287亩项目于2012年10月启动拆迁,目前尚未完成拆迁工作,所以人口安置补助费暂未发放。另外,在本次拆迁中,指挥部只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进行补偿,专业菜地高附加值补助由洪山管理局集体研究以后统一发放。
二、关于青苗补偿问题,根据市政府103号令,青苗补偿标准为5000元/亩,另增加20%的专业极地生产设施补偿费,共计补偿为6000元/亩。目前,287亩项目内菜地青苗的补偿已进行两轮张榜公示,部分居民已领取了青苗补偿款,未领取的腾地对象已对其补偿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将存折复印件送达到本人。
三、本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已经进行了张榜公示,并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项目征拆工作严格按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拆迁群众对项目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如有不明事宜,可向国土部门、征地等有关部门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