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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佑大厦五年了不给办证

2018-3-9 14:36:46发布18次查看
信访报告
尊敬的市长领导:
您们好!
我们均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十号天佑大厦(越界)400多户的业主。我们于2009年购买长沙天佑大厦的房产,但时至今日,房产证迟迟没有拿到。我们业主从2011年5月份到至今,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未果。也曾多次请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办理我们的房产证也无济于事。现将详细事情经过汇报如下,请市长领导能为我们当家作主,替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1、2009年上半年,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0号由湖南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佑大厦(越界)楼盘开盘,当时的“五证”的情况是:(请见后附件)
a、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1【2005】0243号》、
b、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长房售许字【2006】第15号》
c、建设用地批准书:《长沙市(县)【2004】字第0379号》
d、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103200512220101
在2009年当时开发商具有“五证”的情况下,不到一年时间天佑大厦就销售一空。当时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天佑大厦于2010年2月8号交房,于2011年2月8号为业主办妥房产证。但近五年多过去了,至今未办理我们的房产证。
2、在多次找开发商要求办证未果,并先后找到湖南省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市政府、湖南省信访局、长沙市信访局请求协商处理。最后从长沙住建委那里得知:说我们楼盘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长沙市国土局壹仟多万的土地转让金和容积率增加部分的追加款,从而影响到不能办理房产证。
3、我们业主于2012年12月向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起诉湖南省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1月24日收到判决书:要求湖南省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我们业主办理长沙天佑大厦的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自判决之日以来,开发商即不提出上诉,也不与我们接洽办理房产证一事,一直拖到现在不闻不问,置之不理。
事到如今,我们想尽了一切能够想到的办法:找开发商解决、找政府各部门处理、到法院打官司等,都无济于事。但是:没有房产证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比如迁移户口的办理、子女的就学、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房屋的租赁与买卖等,这些损失无从计量。因此,我们不禁要问:
1、 我们是看到开发商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售楼,业主也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已的义务,那为什么不能办理房产证?
2、 是开发商欠政府的钱,不是我们业主欠政府钱。凭什么不给我们办证?如果说房地产开发商欠国家的钱,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话,那政府为什么要发“五证”给开发商?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商是不是有审查之职?是不是对开发商有监督之责?
3、 假设说开发商在前期“五证”办理时采用欺骗隐瞒的方式获得,那2009年开发商在大张旗鼓的售楼时,政府有关部门是不是应当监管?如果当时政府发出预警告示或者制止售楼,我们相信就不会产生后来诸多纠纷事宜。既然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办证、年检、审查、监管等各方面给开发商一路绿灯,是不是认可这套楼盘出售的合法性?
4、 我们老百姓不是“打假人士”,我们买房的唯一标准是开发商出示“五证”,有这些证就证明合法合规。如果连“五证”齐全的情况下买房都有问题,那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5、 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明文判决要求开发商给我们办证,可开发商不执行。请问法院尊严何在?法律的权威何在?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这个社会是否还能讲公道?
6、 房款我们都按合同约定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就应该为我们办证!契税我们也付给了政府,政府就没理由拒绝办证!是开发商欠政府钱,不是我们业主。不能说开发商欠钱,由业主来买单。
综上所述,天佑大厦业主的房产证五年多迟迟办不下,已经不是开发商不愿办证的问题,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有关,这其中是否涉及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请求市长领导替我们当家作主,狠狠打击坑害我们老百姓的无良开发商,并依法追究长沙市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渎职责任,以维护人民政府的威望和诚信,法律的权威。长沙天佑大厦全体业主请求市长领导:恳请你们督促长沙市相关部门为我们全体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维护人民群众老百姓的财产权益。
再次感谢市长领导百忙之中为我们处理这些事宜,谢谢!
天佑大厦全体业主
你室转来网友公道@人心的信件收悉。该信件涉及本院审执的邓群波等与湖南省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现针对公道@人心的信件提及问题将本院督办的情况汇报如下:
    邓群波等天佑国际大厦(越界)部分业主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湖南省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邓群波等业主的诉讼请求,判决湖南省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为邓群波等办理长沙市八一路10号天佑国际大厦房屋所有权证。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照法律程序向长沙市住建委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长沙市八一路10号天佑国际大厦房屋所有权证给邓群波等业主,长沙市住建委答复本院,该栋大楼的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无法办理,拒收本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经调查,天佑国际大厦在建设过程中,违章私加楼层而造成应当补缴1000多万元容积率费用,该费用欠缴将无法办理栋证,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无法办理。
    本院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有7件,涉及的业主有邓群波等4人,大量的业主还未向法院起诉。本院去年已参加了区信访局召集的各方协调会,并向市纪委做了专门汇报,现阶段天佑国际大厦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系因该建筑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并非单纯依靠司法裁决及强制执行可以解决的。目前,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统一协调中。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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