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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丰村的答复真的是不切实际,何以信服?

2018-3-9 12:18:03发布12次查看
领导,您好!
按照合丰村的安置实施细则,建筑占地面积分配为每人16个平方,起6层,那么每套96个平方。我家有三人在本村,那应该分得3*96个平方;而第二次的答复却是建筑占地面积分配为每人10个平方,还美其名曰的说给足了。按照合丰村制定的“农对非半边户最高只享受两人安置指标”的规定,我就少分了96个平方;如果能平等对待本村的半边户村民平,那就不存在对半边户的限制,那就更不可能出现《长沙市雨花区征地安置及“半边户”权益分配试行办法》。
还有一个需要强调的是,罗头河的安置工作早已结束,为什么在这次安置时,罗头河的新增人口还能分到房屋?这难道不是违规操作么?合丰村能否出据当时的报建手续?作为村民,有权知道报建套数是按什么指标报建的?报建的有多少套?
合丰村的答复希望都是负责任的,希望在上级部门调查中实事求是。
您好!合丰村两安方案是拆迁户代表及全体村支两委根据合丰实际情况,历时六个月,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并经全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60号令安置方案。该方案并没有违反国家法规政策,针对合丰不同的安置对象,绝对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已得到了广大拆迁户和村民的拥护,并于2011年10月20日按该方案组织了安置房的分配。只有十七户安置户没有参与分配,其中有十三、四户是因为没钱缴纳房款而未参加分配,现该村初步确定于2011年10月30日交齐房款后再次将剩余房屋进行分配。 您提到的罗头河安置工作早已结束,为什么这次仍有安置,实际我们是针对罗头河当时分房遗漏和极不合理现象的一个优先购买的办法。该方案也通过了全村代表大会,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至于安置房报建手续因规划等政策原因确实滞后,但这是农民安置房的一个通病,不是村级能决定和左右得了的事,建设工程量在安置房项目部,工地周边围墙上都明确标明,我们也在大会、小会都进行了通报,大多数社员都知道,不存在违规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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