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好!
我们是长沙县暮云街道怡海星城三期购房业主。目前我们全体业主拒绝收房。为什么?因为该楼盘开发商占用绿化带,在1栋和6栋之间建立了107个停车位,而且停车位的进出通道与人行通道完全合在一起,特别是与幼儿园进出合在一起进出。(有图为证)我们在质疑开发商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开发商回答:这是规划局批准的。为此,我们要对长沙县城乡规划局提出三问。
第一问:占用绿化带建停车场,多达107个,所有进出口通道都与人行道重合,请问,这样的设计科学吗?这样的布局合理吗?今天,业主代表从开发商工程部回来,看了他的绿化图,开发商就绿化带里的停车位擅自做了改动,例如:5栋6栋前2012年经过规划局批准的停车位总数为28个,到2014年开发商修改图纸时停车位达41个,没有经过规划局批准。而现在的实际是:1栋前与幼儿园过道处车位达37个,5、6栋前面车位已达70个。
第二问,人行通道里人员川流不息,特别是老人和小孩这些停车位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人身安全交通事故隐患,我们不敢安全放心住进去。更大的问题是: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是规划局?开发商?还是小区物业?目前没有一家站出来说要承担责任的。请问,这样的作为用草菅人命不为过吧?
第三问:开发商底气足,口口声声说是规划局批准的,坚决不整改,并表态说恢复绿化带是不可能的,我们不禁有第三问:规划局和开发商是什么关系?审批过程存不存在黑幕?
我们全体业主急切需要县城乡规划局作出明确答复,强烈要求开发商恢复绿化环境,彻底铲除绿化带内的停车场所。
怡海星城三期全体购房户
业主您好!
您来信反映怡海星城三期地上停车位的来信收到,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我们在对房产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批时必须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该小区的建筑容量配建一定数量的地面和地下停车位,以满足广大业主的日常使用需求。您所处的怡海星城三期规划有1-24#栋住宅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94960平方米,其中地上253809平方米;地下41151平方米,停车位共计1231个,其中地上239个;地下992个(停车位的具体分布以规划批准的总图为准)。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勘,目前建设单位结合现场情况在保证总车位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停车位分布作出了调整,但该调整未报我局审批,我局已敦促建设单位按原规划进行整改,否则我局将不予规划验收。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城乡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