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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请惩治贪官

2018-3-8 10:29:39发布17次查看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是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西龙村民,现在我的老宅此次面临被征地拆迁,今天我们众多百姓去省委上访,省委领导把我区,乡,村各级领导召集开会,芙蓉区国土局的干部当着我们的面说:你们那里的征地费按照12.8万/亩的标准早就拨到你们村里了,我们当时就愤怒了,因为这笔款子到我们手里就变成了2.8万,请看看这些基层干部是多么贪婪啊!请市里派人下来彻查此事,还事情以真相!
同志:
你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西龙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按市政府103号令和省政府〔2009〕43号条例的规定,东岸乡属于长沙市二类地区,最高基础值为60720元/亩,另加附加值专业菜地58000元/亩,专业鱼池22000元/亩,高附加值必须按测绘成果土地分类计算,两项之和最高为118720元/亩,一般情况下,专业菜地的比例不可能达到100%。因此,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在10万元/亩左右。在省信访协调会上,相关工作人员说的12.8万元/亩是大概口算回答,并非精确计算。
2、关于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西龙村支付农业人口劳动力安置费2.8万元/人,另外给103号令拆迁安置人员每人支付购物业配套用房费1万元。待整村开发完后,如有结余将再次进行分配。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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