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张市长:
您好!
我是2010年经“长沙万名人才引进计划”进入引进计划的人员之一。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在职的这三年时间是否算在基层工作经验里呢(接收我的单位属于长沙市党政机关)?相关信息显示,湖南到2012年将不再接收无经验的人员入公务员队伍。如果不算作工作经验是否意味着三年后我们这一批人将不能报考湖南省公务员呢?
因为是毕业生,对很多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所以请您原谅我的稚嫩询问。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lihui6005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长沙人事人才工作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明确,“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的经历”。根据该《公告》,在长沙市直属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公务员,可以视作基层工作经历。《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为:“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曾在县级党政机关工作过并报省、市州直单位的。”根据该公告规定,报考省、市直单位的公务员职位,在长沙市直属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不是基层工作经历。至于今后在报考长沙市公务员职位时是否视作基层工作经历,我们只能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要求,长沙市在近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虽然逐年加大了对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考生的招考力度,如:2010年,市直机关用于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占计划数的二分之一,县级机关用于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占计划数的三分之一,但仍有相当数量的职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尤其是基层机关的招考职位。因此,没有基层工作经历但有志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优秀学子,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我市合适的公务员职位。如果他们选择报考中央机关的公务员职位,在长沙市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将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长沙市人事局
2010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