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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上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回函

2018-3-7 21:44:33发布14次查看
正如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回复:“新城大市场,又名新城社区安置区,位于二环路以北、三环路以南、县人社局以西,主要安置玉潭镇新城社区、通益社区,城郊乡东沩社区、茆田村、合安村等地拆迁户,目前已安置600多户。”正是我们这600多户城乡接合部的失地农民,融入城市无社保,回到农村无土地。自身本无安身立命的特长、手艺,仅仅以毕生的积蓄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集中居住、建好新城大市场。为此2006年,城建投公司召集各拆迁方代表开了联席会并承诺在4-7区之间主路通春城北路。2007年开始了动工新建,因电力设备影响,未能完工。现在城建投不认可此事,妄图以权压迫拆迁户服从。
对此,再作二点说明:一、修路的原因:1、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当年的拆迁主体,有义务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2006年为了拆迁工作所做的联席会承诺,完成4-7区之间主路通春城北路的路网结构,作为诚信政府就应该实施。2、作为远隔马路的市场,只有与主要公路形成互通,才能给市场带来人流、物流、财流。现在整个新城大市场平行春城北路近1.5公里仅仅一个连接路段,如何繁华市场。新城大市场不繁华,就变成我们600户失地农民被围堵、被圈养的城中村。所以,我们认为城建投没有完善小区路网结构、没有优化小区人居环境、没有完成了小区进出道路、消防通道以及小区内部主干道的建设任务。
综上城建投倒果为因,错误的回复市委、市政府,特予以纠正。①是先有新城大市场的安置、开发和通行方案,后有县国土局新机关地矿大楼用地红线范围。②从2006年联席会至今7年,是城建投未能兑现承诺,不是我们主观臆断的要一条路。
尊敬的市领导,为了落实中央一系列的文件,为了落实中央十八大精神,为了400多户失地农民的安居乐业,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惠民生、解民忧、促稳定、保平安、求发展,今特把联名诉讼交给市人民政府领导,为防止不安全的因素出现,恳求维护2006年城建投联席会议的承诺,使这条顺民心合民意的交通要道早日通行!
附件1:有三村村委盖章、三村拆迁户代表签名的诉讼书
附件2:有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图和修路的实际图片
附件3:整个新城大市场的安置图 [3个附件发不进请看省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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