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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先生帮帮我们国企下岗失业的工人。真正要我们安居乐业。

2017-10-20 11:57:45发布71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本人原系长沙天伦造纸厂职工,1994年与前夫离婚后经厂里安排在本厂集体宿舍单间住房。因工厂停产,我外出打工,在此期间我的住房被本厂职工唐军结婚临时占用。1999年我回长沙后,工厂被裕邦公司收购,集体宿舍原住户全部迁往橘子洲头工厂宿舍区,我因为接收单位裕邦公司不了解情况将我这户的名字遗漏了,我找到裕邦公司并原单位相关领导说明情况以后,虽然裕邦公司表示要给我安排住房,但裕邦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未予安排,并表示且出示证明(盖上裕邦公司法人公章)让我待等到橘子洲头统一拆迁再同其他同事享受同等拆迁权利再行安排,暂时自己自行解决,到时候单位有钱了难的时候一次性补贴房租。无奈之下,我只能在亲友家借住、在外租房子住。2008年10月22日,我正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期间(2006年12月7日至2008年12月6日),裕邦公司派负责人吴铁勇与公证处的公证员一起来到监狱,通知我因公司改制,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并签订住房安置协议书,逼我当场签字。我当时恳求说我过四十多天就出来了,我 出去把事情搞清楚再办,但是吴铁勇一口回绝,并说我只有这一次机会,也未告诉我他的身份,我当时还以为他是市政府派来协办这事情的(以前我们开了难会议一直是市政府监督主持的),因为他一再的强调我们单位的这次了难事件只留下了我一个人未办,他们已经要结束了,以后再也不办理了,所以我这一次不签字就会丧失全部权利。在其欺骗和威逼下,我无可奈何的签了名,但当时他并未告诉我有无房和有房两个完全不同的安置协议,更没有任何关于了难的一切方案的告知书之类的文字性材料给我,而且一再的强调所有的同事都是同样补偿的这么多钱,所有人都没有住房安排。因此,我对相关法律、政策、安置方案、标准均不知情。吴铁勇和律师(我当时也并不知道谁是律师,他们也未向我表明身份等)也未向我说明当时还有其他的同事未办理了难手续(我出狱以后才知道还有同事未办手续的,陈志强、付强等等),按照程序来说应该我们这个手续要在市政府的领导所派出的负责人监督下才能够给我们办理此项手续。出狱后在我多次催要下,吴铁勇才于2009年8月邮寄给了我上述协议。综上所述,此份协议不合理且不合法。通过走访过去同事,我才慢慢知道我的住房安置补偿费远远低于同类情况的职工安置标准,仅安置费一项就少了91402元,我实际只得到33150元,更别提裕邦公司原来承诺的租房补贴。为了解决此事,我多次找到裕邦公司协商,公司一再找不到人,办公地点也没有负责人上班,打电话都被吴铁勇一口回绝并拒绝给我其他负责人的电话和办公地点。就是一个不予理睬、不予解决,纯属赖皮,只有一句你签字我就不管了,错的也是对的,你拿我怎么样!
鉴于在签订协议书时,裕邦公司未向我表明身份,出示相关安置标准文件及政府文件,也未有政府监督人员在场,趁人之危,借我没有办法不可抗力了解外面的事情时候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使我不得已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订立了这样一份显失公平的合同。现恳请市长先生帮我作主,我是你们国企的一名职工,并不是原裕邦公司员工,在裕邦公司接受我们造纸厂的时候,政府已明确裕邦公司必须按原工厂的住房待遇妥善安排我们的住房问题。政府有不可推卸的监督作用,您是我们的娘家人,您必须维护我们在企业的各项福利,政府也必须对我们原有职工的各项待遇负责。裕邦公司也没有道理更改和不执行政府与他的收购天伦造纸厂的原协议和承诺。我原本是天伦造纸厂的原有住房住户,裕邦公司也有原始书面证明,证明此事。他们不可以随意更改我为无房住户,在这一点上这是完全没有完整的履行他与政府的收购协议,他是打了折扣的。恳请市长先生协调裕邦公司纠正我的住房安置问题,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行驶政府的合理合法的权益。
昨天,在政府网站看到了标题为让困难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安居乐业的文章,市长陈润儿先生看望丽臣单位的职工住房,表示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期待,真正把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作为特殊的使命、特殊的工程和特殊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可是我的问题,我从去年出狱以后一直上访至今年,硬是找不到一个可以解决这个事情的政府部门。去年我首先找到了轻纺行业办上访,得到了一个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理由是:政府拆迁企业,企业安置无产权的住房,裕帮公司属民营企业,其党政关系非我办管理,行办也未管过其住房的拆(搬)迁问题,对于你的诉求行办确实无法协调处理(2009年5月9日)。我又找到市信访局n次,信访局协调国资委维稳处处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后来,我只好找到几个跟我一样的同事(有在橘子洲头的住户和原新厂茶子山的住户,有双职工和同我一样单身无配偶的职工的几种情况)的住房补偿协议大致分为无房和有房的两种情况,待遇参照对比,准备向法院起诉,可岳麓区法院还是劝我去政府交涉,说是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今年,我又找到市信访局上访,国资委还是不理睬,我又于11月8日找到人大信访局上访,人大开出介绍信让我去国资委,国资委又将我回复人大信访办。1999年天伦造纸厂被湖南省裕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2006年改制完毕后已整体移交属地,其住房问题也不属于企业改制范畴,洲上拆迁是由岳麓区人民政府主持,因此该信访问题不属于我委管理范围,建议转岳麓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我回到市人大,人大告诉我其实还是国资委可以协调我的问题,去区政府没有作用,区政府负责拆迁,拆迁指挥部早已解散。况且我的情况不完全属于拆迁问题,拆迁是政府对单位产权人拆迁,我们是单位的住户,我们的赔偿是单位与我们的住房待遇赔偿问题。我原本是天伦造纸厂安置的住房住户,我应该享有本厂其他有住房职工的同等待遇,现在裕邦公司趁人之危将我的有房待遇(就是原天伦造纸厂已分房的职工)更改为无房待遇(原天伦造纸厂家中另有私房和配偶已分房,其工龄关系已转配偶单位的职工)这实际上是苛扣了我应有的福利,他们还造成我十几年在外租房、借住。我现在单身一人、40多岁、打工收入低就是政府补贴,单位无房补贴我也无力交纳每个月一千多元的房屋按揭费用。请市长先生帮帮我们这些社会最底层的无助的人群,他们裕邦公司对每一位无论原单位在橘子洲头和茶子山有过住房名单的人都是作为有房拆迁补偿,现在他们与我们已经解除了关系,我以后也再也没有机会争取我的福利了。现在也只有恳请市长先生给我指点可以具体协调这个事情的部门,帮助我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按照道理裕邦公司收购我们单位,政府与他们有协议,必须妥善安置我们的住房问题,属于职工待遇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不可能没有部门管理的。换句话说裕邦公司苛扣了我的有房补偿的那部分钱,实际上是苛扣了政府应当对我们职工负责的福利问题,也就是说他们跟政府的收购协议还是没有完全履行到位,为什么政府没有部门管理呢?
此致
敬礼
廖兴起 15974236736
2010-11-10
湖南裕邦产业发展公司不属我委管辖范畴,我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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