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您好!抱歉打扰,希望你在百忙之中抽几分钟,阅读我们小市民向您反映的诉求,我是家住岳麓区象嘴路96号梯都家园31栋205,以下是我向您反映本次投诉长沙市创欣物业的情况,(1)我们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楼顶私按基站,(2)违规收取水费,物价局规定二次加压只能收取3.38元/吨,现在物业违规收取3.69元/吨。(3)小区卫生不按时清扫,时常垃圾成堆(4)小区电梯没有“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业主经常被锁在电梯里面。
(5)业主向业主反映问题,物业服务态度恶劣。(6)小区安保不到位,经常家中有小偷进入。
市长大人以上我反映的6条,我们小区业主已经无数次跟物业进行协商,每次物业都不予理会,并且态度恶劣,我们也向岳麓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监督办公室反映多次,也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都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所以这次直接向您进行投诉,我们忠心的希望您,责令相关部门,对长沙市创欣物业进行整顿,拜托!最后祝:市长大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纯真年代:
您好!收悉您的来信,我委物业监管处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核实,物业企业称,基站建设系业主入住时开发商、物业应业主要求建设,并进行了环境监测;水费收取是按物价局规定收取,到户水价=供水价格*(1+8%)+加压电费,如有疑问,可到物价主管部门投诉处理;对于小区电梯没有特种行业许可证问题,因有三栋房屋电梯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的相关资料没有移交,所以物业没有相关资料,其余电梯资料齐全;至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安保措施、环境卫生等问题,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职尽责,并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