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
我是麓谷加州阳光西组团的一名业主,我家的维修基金在没有经我家同意的情况下,被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私自动用了请市委领导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下面附注我们小区被动用的维修基金的具体内容:
资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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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麓谷.加洲阳光房号: 4栋204面积: 89.12
姓名: 刘韬购房金额: 269729账户余额: 8695.03(利息:1079.62)已使用金额: 476.59
项目损毁情况划拨时间实际划拨金额
该小区4栋电梯1号电梯主板、楼层外呼板、门机信号板等配件损坏,需进行更换,金额:42460.00元。 2
栋电梯1、2号电梯钢丝绳、对讲系统、内显板等配件损坏,需进行更换。金额:21016.50 201210250505
2012-12-10 476.59
区优化效能办公室:
贵办转来的市长信箱《我家维修基金没动用》710967号信件,我街道办事处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发信人为麓谷加州阳光东组团业主,我街道物管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收到信件与发信人电话进行了沟通,并针对其发信人所提出的“维修基金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被物业及业委会动用”的问题做了如下解释: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条件是:1、拟申请维修项目已过保修期;2、拟申请维修项目属于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3、经维修涉及范围内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据了解,2012年加州阳光东组团电梯过保修期,电梯主板、钢丝绳等属于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使用维修基金。
麓谷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