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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张正义,还我公道,到底天下何为见义勇为?

2018-3-4 9:17:55发布11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及各位工作人员:
你们好!新的一年了,或许大家都在开始新的工作?我们家的幸福却永远停在了2013年9月3日。新年了,别人家的儿子可以回家过年,可对于我的爸妈呢?他们与那么优秀的儿子已阴阳相隔永别了。
看到你们的回复,我真的真的有很多不明白的问题?真的真的对社会更对为民办事的政府失去了很大的信心。从小一直学习要为社会奉献要助人为乐要维护和谐难道只存在于书本上供小孩子学习而并存在于当今社会。写上封信,我把键盘泪湿了,想寄希望于为人民服务的党和人民政府?可这次我想知道为什么熊维的行为不构成见义勇为?请给我们这个失去幸福的家庭、只能等待的老百姓家庭一个公正的理由?如果就是单单你们这样的简单回复对于一个正处青春年华的大好生命来说,你们的行为是不是太过草率处事?写信到信箱将近四个月,花如此长时间只得到个草率结果?请问是不是相关部门是否在按事实说话?是否各位工作人员早已先入为主?是否各位工作人员就是在忽悠我们老百姓?请求把案发当天的事实重现;请求相关证人证词告知家属;请求刑侦队申请见义勇为材料告知家属是否符合事实。一开始我们特别相信党也特别相信为民办事的警察?可用审犯人的语气把脚踏在办公桌上和死者家属肯定的说:“你不管怎么申请也不能是见义勇为”的经手民警是不是有收集符合事实的材料我们值得莫大的疑问?一再把老百姓的我们当球踢到这踢到那?如果我弟弟为维护他人财产及人身安全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不属于见义勇为?那么是不是官方需要把书本重新做修改?是不是需要把世间的正义气息都从社会抹除?是不是社会变的杀人事件不断?随身携带杀人匕首的人到处逛街政府还觉得是好事?
一直相信党一直相信政府,一直都是好公民的我们普通老百姓,真的希望政府给我们的是符合事实而且是出于人道更能有些出于关心已经绝望的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能让我们虽然以后每年没有弟弟陪着过节却有弟弟的精神和社会的关心来坚持生活。
您好,来信已收悉!
该案发生后,雨花分局积极组织力量,迅速破获了该案,现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人(已逮捕起诉),其余在逃2人仍在紧张追捕中。2012年的10月份,雨花区相关部门也接到了熊正文和家属的申诉,要求为熊维申请见义勇为。后经雨花区有关部门及分局共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死者熊维不属于见义勇为。
特此说明。
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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