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婆婆是名退休老教师,现年70岁,1964年-1997年一直工作在人民教师岗位上,现已退休在家。因一直是学校以安置租赁房(属于芙蓉区东岸乡西龙村)为由,故未按政策分配到福利住房。现,政府需修建公路,所住宿舍楼面临拆迁,因相关协调事宜未达成,而施工方并未考虑所住教师人员安全,强行对宿舍楼实施拆除(采取堵塞出入口;停水;烟熏等极端手段),给我们的出行和正常居住带来严重不便(我婆婆去年刚做股骨头更换手术现在还是恢复期)。现就实际情况请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我们也将积极支持政府事业,配合政府工程建设,尽早搬离。
自接到贵局转来关于反映西龙村小学拆迁信访件后,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街道综治办、信访站,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经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信访人以上的诉求,经过调查核实,西龙村小学宿舍楼的产房是属于村集体房屋,未买给个人,且一直居住的形式为单位租赁房(不属于个人)。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指挥部已提前下达了拆房通知书,并且考虑到信访人(租赁户)的实际情况,拆迁部门以适当给予了补偿,故信访人(租赁户)应当无条件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