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本人是长沙市一小小的公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电动车是本人出行的唯一工具,本人知道电动车牌照已经不能办理了,但是我第一台电动车有牌照手续齐全,只是便宜了小偷,但是行驶证还是齐全,没办法违反了交通管理条例买了台新的,由于长沙交通不方便,不得不铤而走险,本人绝对保证是买的,发票合格证齐全。本人就是想能不能把以前的牌照换到现在新的电动车上。没想增加电动车数量,只是想市长大人能不能为利民着想下。而且最近身边的朋友电动车辆很多被扣民声怨道,让很多不法份子从中谋利。我们愿意接受正规的处罚,但是现在看起来对我们老百姓好像不公,而且文明执法有点变味,望市长大人观望重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两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