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打扰您实非本意,确实是我快走投无路,不知道怎么办了。2010年,我租用城投公司下的门面,该门面系新的商业区域。当时签定了合同。因为招商时说的是区政府下的门面,且招商的范围为高档的工艺品和艺术品,禁止做饮食,香火,风水等等。(因为该铺在庙对面,有许多风水先生或开门面或摆地滩)。这个招商范围和我所从事的职业非常吻合,我是从事传统手工艺术制作的。因为是城投公司开发的门面(所代表的就是区政府),我没做疑虑。但是招商范围没写进合同。(当时给我看的招商范围出具了公章)。当我装修完进驻后,才发现整个商业街几乎全是做的风水相关的,导致外行一看就是一条风水街和我的艺术文化完全不吻合。(政法频道2月份报道过这条风水街)且因为周围有很多地滩游走摆滩的风水先生,将铺面的过道都给堵塞,本来顾客就稀少,更导致无人问津。我以此问题几次反映给城投,但对方不予理睬。我及我旁边的铺面生意维持很艰难,甚至1个月难做一单。平时每天能进到店里来的客人难得有2人,生意举步唯艰。旁边的经商业主都可以为我做证明。现在城投公司将我告上法院,让我退还门面及所欠租金。我想咨询,因城投公司不按招商范围招商导致的,我应该怎么办?说实在的,作为80的创业中的一员,我很想依靠自己的奋斗来成就点事业。之前一直在外地学手艺,因去年父亲(盲人)的腿摔断了,母亲也在几年前出车祸致残(双亲都与残疾证明),且家中只我一独女,所以我回到长沙创业,也想把自己所学的好好用上。这几年通过自己的努力,稍微见到了些希望,因为每年都参加比赛并获奖,感觉自己多少也被业内认可了。虽然艺术真的要和商业结合起来所走的路还很长很艰辛,但我没想到放弃。之所以在城投公司下租用铺面,也是给自己的作品一个展示的平台,现在,这个平台没有了,付出的努力也没有了,还要我承担法律责任。我很不理解,也很无助。每个人的起点是不同的,但弱式群体依靠自己的努力也需要生存。如果城投公司执意让我交租,我也只能请法院拍卖我的作品,因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个让我付出了希望和寄托的铺面真让我心酸和不舍。我从来没想过靠社会靠别人,可为什么靠自己的努力就这么难呢?城投是开福区政府全资投资的国有企业,我无力抗衡,即使是他们失信在线。但,我想请有关领导告诉我,以后,我还应该相信政府所说的吗?
不敬之处,请谅解。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区高度重视,已责成区工务局进行调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