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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个公民的正常安身之地

2018-3-2 1:50:21发布41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政府领导:
本人居住在雨花区汇金路嘉华城小区35栋2单元1011,从2012年2月份与嘉华城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办理验收交房手续时,发现存在很多房屋质量问题:如墙面,裂缝,空鼓,水压极低,内保温全部起灰,无抗裂砂浆,无手机信号,排污管道无坡度等。这些质量问题物业开发商工程师部都认可签字,我多次催促物业,开发商整改都没有回音解决。所以在装修过程中我自己请了专业施工队对内保温和墙面进行了返工,其他问题没有办法解决。
到了2013年以来排污管网长期被油渍堵死,污水每个月都有从2楼的下水管的周围流到我家。造成我大量的经济损失和无法居住,本人也通过文字依据和口头多次向物业,开发商社区反应,但是都没有解决的结果。互相推脱责任。
我也打过质检站,环保,工商,卫生,城管的投诉电话,但也是官官相卫,没有处理方案,所以本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请求市长信箱能否保障一个公民的正常生活和权益。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情况如下:
1、2014年9月18日上午11点半,同升街道食安办联合区工商、卫监部门、古樟树社区、嘉华城物业公司对市民反映的租房做快餐,残渣直排严重堵塞排污管道现象进行调查了解。通过与投诉市民衔接,发现35栋2单元26楼有一家作为民工食堂正在经营。该食堂为他人租用,对五矿项目部分民工开放经营。经查实无任何手续,工商、卫监、食安部门当即对食堂负责人下达书面整改,要求食堂负责人马上关闭该食堂。
2、3楼一家私房菜馆,为业主自宅。上门调查时并无任何营业现象,通过了解该私房菜馆一、两周才营业一次,对下水堵塞现象不能造成影响。
3、一楼堵塞处经查看,有一家自行对家中排污管道进行改造,对排污造成一定影响。
4、由于35栋楼面下是停车场,但是开放商建设下水系统时因规划原因,排污管道建设比较小,街道对物业公司提出将情况反馈至开放商,是否重新对排污系统进行改造,并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对堵塞下水进行疏通。
同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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