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事件和这次深圳房子掩埋事件是不是都和小区周边建的利民工程有关系呢?
变电站在主干道边上,离居民区只有不到50米。请市长为民生造福,将变电站重新选址!
看了长沙洋湖11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公告,才知道小区南面(坪塘大道与建兴路交汇处东南角)将建一个110kv的变电站,距居民小区还不到50米。
建变电站,我们支持,因为这是正常生活的基本保证,但作为洋湖未来的长期居民,我们觉得这个规划是严重违背了常识和常理,也是不得民心的,110kv的变电站电压等级高,电磁辐射强度大,而且变电站距离我们的小区不到50米,仅隔一条马路,明显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300米),变电站虽是全户内式,但依然会有辐射,而且也会发出低频噪音,还存在火灾隐患。长期居住在变电站附近,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正常环境中的几倍,孕妇流产的可能性会增大,小孩发育也会受到严重影响,这与共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也存在矛盾,所以我们业主强烈要求变电站迁址!至少要迁到距离住宅区300米以上的地方,而且要严把质量关,做好隔音降噪,防辐射的安全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
1.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据此,民、办公楼等敏感建筑物附近就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
2.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根据《长沙洋湖110kv输变电站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内容得知该变电站地址早在2010年就已规划。据悉2009年洋湖垸片区已纳入修编中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0年5月20日获得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复。那时洋湖垸片区并未引入房地产开发商,当时国网湖南电力公司进行选址规划时,附近也未形成如今的居民区,当然不用听取居民意见,这一方独大的选址规划,有何公平可言,有何合理性可言。曾有小区业主向电力公司提出投诉质疑,得到的却是冷冷冰冰的回答,“该变电站我们在2010年就已取得规划许可了,我们建设没有问题”。
如若是5年前,在一片空旷之地建设变电站,当然没有问题,我们也觉得没有问题。可如今变电站周围是林立的小区楼盘,是上千户业主居民,怎么还能如此轻描淡写的冷冷冰冰的搪塞一句。且不说辐射有害是否成立的问题,就算是变电站的噪音以及事故油池的隐患,也不应该将变电站设立在居民区内。况且变电站置于居民区中,对面又是洋湖湿地公园,与生态宜居的周边环境格格不入,理应重选。
请市长为民生造福,将变电站重新选址!
网民朋友:
洋湖110千伏变电站选址符合市政府2010年批复的《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控制性规划》,也符合规划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属于极低频(50hz,也称工频)的电磁辐射,它们产生的电场、磁场,强度跟常用的家用电器差不多,只要执行低频电场与磁场的国际标准,可以保证包括儿童与孕妇在内的公众健康与安全。目前,长沙市区内已建有多处变电站,如紧邻长沙供电公司宿舍小区的110千伏赤黄变,豪庭大酒店旁边的220千伏芙蓉变,田汉大剧院西侧的长沙电力客服中心的办公楼与110千伏文体变电站是一体化建筑,城东供电局办公大楼后栋是110千伏火焰变等。具体信息可通过电力公司公共服务电话95598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