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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口要求要两证齐全?

2018-3-1 21:11:09发布29次查看
政府的新闻对外,一边诉说着不要空中楼阁,要两证齐全,一边还要为难开发商为顾客办理国土证过户,到底哪边是政府的真正想法呢?
作为开放商,因为项目开发的早,对于后来出售的别墅,业主错过了土地证的第一次分户,国土部门要求按新规定办理,不能做出让,只能做转让,都可以,我们可以理解政策的变化。但是,先导区国土局就不是国土局了么? 当初开发的一切资料,我们已经全部提交给国土局档案馆,里面资料齐全,现在岳麓区说是改在先导区办理,一去办理,就要求提供这个提供那个,都是原来九几年报建的资料,甚至因为制度不同,现在要的资料,以前可能根本都不存在,做为开放商,在自己公司资料房里翻箱倒柜的找,仍然有些是找不到的,于是反复多次去交涉,居然被告之市局应该有存档,你们去把档案调过来。 觉得可笑了,市局、先导区,你们内部调不是更符合程序吗?我们去调一次档就是大几百块,每次过户都要调,到底是要利于人民办事,还是变着法要多收钱? 如此一说,更可笑,被办事人员告之,反正不调档就不进窗,随你办不办! 在此,我真的想听听您高高在上的意见了,难道这些档案我们要交无数次吗?不应该是政府之间去沟通,去衔接吗?更何况,还都是国土部门,不是交通部跟税务局这样相隔甚远的来沟通吧。
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发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应尽的义务,必须依法提出申请,提供必备登记发证所需资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应提供方便,依法办理登记发证事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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