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政府领导:本人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梅花岭社区公民潘长庚之子,现为北方某高校在校学生,本户九月三十日突发不幸遭遇火灾,烧毁土砖房屋数间,且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着实窘迫,迫于种种现实贫困因素,特在此向上级领导部门咨询是否有相关扶助政策。 失火被烧毁的房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建设,均为土砖平房结构,材质简陋,曾长期为我户一家三口唯一的避风港口,尽管数年后父亲借债依傍土砖房屋建了几间简陋、无装修的砖瓦房,但那数间土砖房仍是我们一家三口厨房等重要的功能用房。2014年9月30日中午1点左右,突发大火,烧毁了我户包括厨房等在内的那数间土砖房屋。 本人家庭为茶亭镇梅花岭社区低保户,尽管父母在本村由于公认的善良为人及勤俭持家,但由于种种现实因素,父母双方缺乏可靠的劳动技能,始终未能摆脱贫困现状。2010年,父亲潘长庚更是由于长时期的重力劳动引发脑溢血,生命一度危在旦夕,尽管经过母亲的细心照料奇迹般地挽回了宝贵的生命,却也从此失去劳动能力,身体虚弱;母亲王爱平,传统农村妇女,常年患心脏病、高血压及慢性鼻炎,前些年尽管勉力为家庭外出打工,却由于没有劳动技术,工资低微勉力维持我的学费,且今年6月不幸摔断右手,自此也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完全失去了经济收入;本人潘雷,2014年毕业于湖南某高校,后于北方某高校就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为家庭现状万分着急却也无力改变多少,一直作为家庭最重大的经济负担,心里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现今家里日常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房屋烧成废墟,严重影响着日常正常生活及生命安全保障,而本家庭由于疾病长年外债,着实缺乏劳动及经济能力重建家园、恢复往日基本生活日常,特在此惭愧地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咨询:能否拆除烧毁的几间房屋,在原宅基地基础上重建两件基础生活用房;此类情况,能否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帮助? 谢谢各位领导,祝各位工作顺利。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自家厨房等杂屋意外烧毁,由于家庭困难,难以恢复,希望得到政府救助的问题,现具体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来信后,茶亭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即于10月10日到您户了解情况,获悉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你父母身体状况都不好,家庭确实比较困难。但因政府没有该项专门救助资金,茶亭镇政府民政部门将于今年底给您家庭予以适当困难救助。目前,您家还需克服困难,可在原基上恢复基础生活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