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我们是 800多 名湖南指南针商业广场(长沙市枫林一路81号,溁湾镇汽车站对面,以下简称“指南针”)的债权人,于2008 年到 2012 年投资了湖南金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000057388,企业资质证书号:湘a05091474,以下简称“金工房产”)开发建设的指南针商铺,双方签订了《商铺年限投资(买卖)合同》。由于金工房产及其法人代表陈小林蓄意欺诈,我们投资的血汗钱岌岌可危,特将有关情况向您反映如下:
一、金工房产在未取得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指南针商业广场,相关部门也未对其进行竣工验收,导致现在指南针的房产证仍未办理。而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我们投资(买受)人在投资期限满一年后进行房产抵押,其权利瑕疵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处就无法履行该抵押条款,存在明显欺诈。
二、金工房产已连续两个季度未给我们投资(买受)人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投资回报款,而且当时承诺的到期退回每位投资人的本金也是兑现不了,且负责人避而不见,公司办公场所所有电脑、打印机及值钱的办公用品均悄悄转移至公司位于枫林宾馆的临时办公室,目前,办公室除了几张桌椅板凳、两步电话外,空无一物。公司负责人更是踪迹难觅,上门讨债的投资人及装修公司已经半年未曾见过法人代表陈小林在指南针的办公场所出现过,存在极大的卷款潜逃的可能性。
三、我们投资(买受)人中有个住在梅溪湖叫张志的,他起诉了金工房产,法院执行时,发现金工房产账上没有一分钱可供执行。
四、据初步统计,金工房产利用指南针项目集资了1个多亿的资金,牵涉的范围极广,有人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甚至要在指南针的办公室里喝农药自尽,更有人将拆迁款投资,使得自己至今拿不出钱买房,只好居无定所。
五、金工房产一手遮天,无视法律,更漠视我们债权人的权益。曾有媒体报道过金工房产拖欠投资回报、拒绝返还投资款的报道,节目一播出,立马被金工房产进行公关,后续报道就不了了之;我们也曾在网上发帖,均莫名其妙被删除;在红网上得到金工房产的回复,只是他们混淆视听的手段,并没有丝毫诚心和我们进行沟通、协商的意思,他们一边向社会满口胡言,装无辜,一边对我们投资(买受)人进行哄骗,许多投资人的投资款到期要求返还,金工房产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白纸黑字承诺面前耍赖皮,让很多人按照承诺的日期大老远赶到河西要债,连续等上半个月也不见负责人的影子。
六、金工房产曾不止一次地向公众吹嘘自己的强大背景,声称枫林宾馆和市园林局是其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了指南针商业广场。据我们了解,指南针所在地原来是枫林宾馆的锅炉房和职工宿舍,且金工房产在枫林宾馆有办公室,我们曾上门找过,因宾馆服务员通风报信,我们屡次吃了闭门羹。
七、为何金工房产未能取得建设许可证、房产证的情况下,仍能使指南针商业广场项目建设封顶并开张营业、对外销售?在我们心中这个大大的问号,仅凭老百姓的直觉是无法消除的。
张市长,我们均为工薪阶层,金工房产骗取的投资款是我们平时一点一滴节省的血汗钱,本想借助投资使自己为数不多的存款增值保值,以备不时之需,谁想遇到了不良奸商,心中虽焦急万分,但我们仍相信政府,相信法制。为了避免更多的兄弟姐们陷入金工房产的投资陷阱(现在指南针商业广场悄悄地更名为“潇湘黄金海岸”,重新对外招商、销售),恳请市长出面,为我们伸张正义,揭除黑幕!
此致
敬礼!
湖南指南针商业广场债权人
全体签名: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区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调查处理,将督促指南针商业广场尽快筹集资金退还商户的各类款项。同时,也建议商户进行法律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