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紧急通知:从6月15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列培训。这本来是个非常好的事,提高安全意识,宣贯安全条例,与国、与企、与民都是益事,但该通知却让人觉得这事怎么就变了味?一是收费颇高,2160元/人,每个单位必须派2人参加;二是对逾期未参加和未获取《新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将处以停业或吊销营业资格并罚款5000-30000元(一个单位两个人参加学习这个单位的消防就合格了?);三是要求6月12日前提前把钱存入“我队建设银行账户:6227 0020 9086 0121 476 许芳”(怎么觉着和短信诈骗有点象?)
建议:这种全民安全教育,既然是政府行为就不应该收费,一定要收也就是象征性收点工本费。全民的安全教育也不是消防部门能做的事情,如果一定要做,而且如此这般地做,能避敛财之嫌。请纪检部门予以干预。
长沙市政府督查室:
此为社会不法分子打着消防执法人员的幌子的欺诈行为,我支队已上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特此回复!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