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刚加入长沙这个新家庭的外地教师,祖籍山西,工作地在上海。2007年随夫定居在长沙,荣幸的成为新长沙人。
带着对幼儿教育事业的热爱,我又积极投身与长沙幼教这个我热爱的行业,但是长沙幼教的很多方面让我倍感疑惑,甚至于在为我们这些幼儿教师痛心。
一、公办园分布很少,大部分设施很差。
这与上海每个社区配套一个公立幼儿园相聚很远。我所在的小区倒是有那么一个幼儿园,但是是私立的。收费较公立的高不说,教师流动的频繁,不利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周边500米之内倒是有几个幼儿园,但是据我所知公办的一个也没有。
二、幼儿教师待遇过低,行业潜规则是提供食宿,真正在其中则是无限期延长工作及劳动时间。
我在不能进入公办幼儿园的情况下参与了两家在长沙来说比较规模化的私立幼儿园,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那里的上班环境“有空挣钱,没空花钱”,老板把老师当做挣钱的机器,不停地使用着,工资却又很低,同时这两家幼儿园的老师就像放电影一般,一拨来了一拨走了,更换频率几乎是每个月一次,老师们甚至于还不清楚对方叫什么就已经有人因为各种原因走掉了。
三、政府对私立幼儿园缺乏监管
因为公办幼儿园的寥寥无几,私立幼儿园垄断了整个长沙市场。我知道的整个雨花区的公立幼儿园就只有教育局所属的幼儿园。这让优秀的幼儿教师们因为没有门路,只好选择私立幼儿园。但是政府对于私立幼儿园的态度是听之任之,任其自由发展。殊不知,这样造成很多幼儿教师落入了人间炼狱一般的私立幼儿园当中。
所谓人间炼狱,就是指教师没有任何福利可言。我曾在一家台资的幼儿园工作了一段时间,第一个月没给我工资,说是没有做满一个月,直到第二个月才拿工资。也就是说第一个月你没做满的话,哪怕是差一天,他们也不会给你这个月的工资。这样教师们就被白白剥削了了一个月的劳动;没有签正式的用工合同,即使签了也不会将属于你的那份拿到手,找各种借口拖延为教师加保险金,很多教师直至走都还没有保险金,甚至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会被老板剥削掉;寒暑假没有轮休制,整个假期都在上班忙碌着,教师们就像陀螺一样不停转,带着疲惫的身心及状态有投入新的学期,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并且教师整个暑期都在上班却没有防暑降温费;园所只是提供了教学大纲并没有提供任何教学内容,让教师们无从教起,只是为了完成园部那堆积如山的做给家长看的作业纸,当然谈不上教学方法和教育反思了,真是难为了我们那些年轻的幼儿教师们,可怜了我们的孩子和家长们。
四、收费按学期缴纳,家长们很受伤。
让我感到疑惑的是长沙的收费有别于上海,上海收费是每个月收取,但是这边的行业潜规则是按学期收取。与其说这样是为了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的话,不如说是幼教这一行业的霸王条款。作为家长,考虑到这笔价格不菲的学费的原因,在对幼儿园不满的情况下不得不继续就学,不能选择软件硬件相对中意的幼儿园,只能被幼儿园牵着鼻子走。另外,所谓一次性收费就将孩子们期盼的春游秋游变成了短时出行,孩子们在仓促中结束了行程。家长们还以为孩子们很快乐。
五、面包车改装成长条椅,这就是所谓的校车。
这一点最让我感到疑惑,看到这样的车子我真为我们的孩子感到痛心。幼儿园为了让一车坐下更多的孩子将座椅改装成长椅,之间的空隙只够放孩子们的腿,稍胖些的孩子坐着只能蜷曲起来,孩子们也只能一个错开一个地坐着,否则就要挤成一团。整整一个车子最多的时候要坐下20左右的孩子,想想看我们的孩子们在面包车那样拥挤的车厢中会是怎样的情形。这一点我也只有在长沙见过。
去年在报纸上看到说今年政府会加大力度在幼儿园上,直到现在除了上半年教育局下属的公立幼儿园进行了公开招聘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公立幼儿园对我们这些教师伸出友谊之手,缺少这样的机会,那将有多少幼儿教师被挡在公立幼儿园之外。幼儿教育作为社区服务的一部分又怎能做到服务大众,优惠于民呢?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尽快着手解决公立幼儿园分布不均衡的问题,给更多的教师群体一个稳定的教育环境,为我们的老百姓解决孩子入托问题。
感谢您对长沙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的一些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公办园分布的问题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国家尚没有建立投入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出台政策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创办幼儿园,以弥补学前教育资源的不足。在这种政策支持下,近年来,我市民办园发展非常迅速。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01所,其中公办园175所,民办园526所,民办园占了总园数的75%。2008年,长沙市委、市政府召开教育强市会议,提出了到2012年学前教育普及率要达到90%的发展目标,根据长沙市学前教育的现状和发展目标,我们调整了学前教育发展思路,提出了学前教育要逐步过渡到“以政府办园为主、以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办园,并加大了公办园的建设力度。从2008年起,我局每年拿出200万元,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鼓励公办园尤其是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园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市教育局已经建立区、县(市)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公办园的建设、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情况一并纳入对区、县(市)的绩效考核。通过以上一些措施,我市2008年已新增公办园22所,2009年将新增30所。二、关于教师待遇及对私立园监管的问题在学前教育管理上,我局由基础教育处统筹全市学前教育管理,有专人负责。2003年,我市创新管理模式,成立了学前教育协会,通过协会进行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建立“以行政领导为主导,以协会为依托,以行业管理为主体”的新的管理模式。2006年,雨花区教育局设置了民办教育科,2008年,芙蓉区设立民幼科,其他区县均设置了幼教专干职位,有专人负责。关于民办园教师地位和待遇问题,我市一直是非常重视的。我们已将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签订劳动合同等都纳入对幼儿园的绩效考核和对幼儿园的等级评估,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也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但是,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待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等问题,国家必须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学前教育的发展必须过度到“以政府办园为主、以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随着国家、省、市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三、关于收费问题2007年,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长价费[2007]82号),明确了幼儿园的收费形式,“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据我们了解,目前我市大部分幼儿园采取的是按学期收费。幼儿园人员紧张,财务人员一般都兼了保管、后勤服务等工作,为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腾出更多时间为孩子和教职员工服务,许多幼儿园采取了按期收费的模式,但这不影响孩子中途退园。已经入园的孩子,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退园的,幼儿园都必须按照长价费[2007]82号文件精神执行,如果有发现没有执行文件精神的幼儿园,请与我们反映。四、关于园车问题关于园车接送的问题,教育局和交警部门一直都高度关注。交警部门已经建立了园车审批备案制度,凡是用园车接送孩子的幼儿园,都必须办理园车准运证。为保障孩子的安全,交警部门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每个学期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专项检查。尽管相关部门采取了有力的防范措施规范园车接送,但仍有个别幼儿园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将向交警部门反映,并与交警部门一同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