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我们是在部队退伍和转业的需要安置成为职工却变为巡防队员的长沙县治安巡防队工作人员,2oo3年8月成立,分配在各派出所及公安局机关执法部门,好多是干警做的事都要我们做,由8o多人到现在近5oo人,无编制,个人待遇除基本工资不成外其他都一样,哪怕是十年二十年,反正只多点工龄工资,有人工作二十年了才将近二干元工资,更加好笑的是县至记载八十年代加班费就是二十元一天,而我们又常加班但加班费还是二十元一天,都三十年,我们上访到县、市、省政府,但如文凭津贴、可否评定技术等级、职称,煤气补助、交通通讯补助、可否享受县职工待遇等等问题都没解决,请您在百忙之中帮助这些退役兵,解决一些问题,不甚感激
巡防队员同志: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收到,鉴于你说的情况我们正在展开调查流程,一旦核实相关情况,将反应到劳动、人事、财政部门,进行相关协调方面的工作,感谢你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