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公安机关在2008年8月5日私藏枪支打击报复案发前后应解释的几个问题

2018-2-28 7:32:49发布19次查看
2008年,奥运会安保期间,因喻文胜,喻文杰私藏枪支。在公安机关有奖举报的情况下被人举报,枪支被缴。枪被缴获后8月5日反而爆发了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恐怖报复行动。下面我被害人喻 洋生[住湖南省宁乡县双凫铺镇泉井村下家组电话13657401953]要求公安机关解释几个问题;1举报信是举报人向公安机关秘密写的,犯罪分子怎会知道被人举报?2枪支被缴后,枪支为什么不作鉴定?3案发前公安机关接到我的报案后为何处警到另外的地方?4案发这么久了为什么对犯罪分子迟迟不处理?5收缴枪支是保平安,如今反而不平安了?现我为什么又被犯罪分子告上法庭?难道说公安机关内部有内奸?得了犯罪分子的好处?国家无法可依?
一、2008年8月,我局双凫铺派出所接到署名喻××(该举报人不是喻洋生)的举报信,该信举报喻文胜、喻文杰的兄弟非法持有鸟铳,损毁桥梁、霸占五保户房屋等内容。我局双凫铺派出所接到举报信后,即安排民警到泉井村夏家组调查。经查,举报人喻××外出打工,没有在家,我局双凫铺派出所民警到举报人喻××家中调查,喻××家中称没有举报一事,拒绝提供情况。随后,我局双凫铺派出所民警又对泉井村村干部周光辉进行调查,得知喻文杰、喻文胜的儿子喻建湘确实各自持有一支鸟铳,通过村干部周光辉做工作,第二天喻文杰、喻文胜两人均立即将鸟铳送到周光辉家,由周光辉将两支鸟铳送到我局双凫铺派出所,该所即将两支鸟铳扣押。因喻文杰、喻文胜能主动上交鸟铳,且两支鸟铳均已相当破旧,枪托加与枪管已分离,不具备杀伤力,且持枪人喻文杰、喻建湘两个平时用鸟铳只打野兔等物,持枪期间均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我局双凫铺派出所经请示县局法制科、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审核后,认为两人虽非法持枪,但能主动上交不具备杀伤力枪支,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情节轻微,故决定对其训诫后放回。关于对枪支进行鉴定一事,我局双凫铺派出所扣押两支鸟铳后,发现两支鸟铳已相当破旧,枪托和枪管已分离,枪支的其他零件也有缺失,很明显不能击发,不具备杀伤力,所以未送市局相关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至于举报有奖,打击报复举报人,持枪人知道举报人一事,我局认为,近年来我局从未向群众公布举报鸟铳等枪支有奖的公告和承诺,也未向任何人兑换过奖金,再者,我局双凫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扣押喻文杰、喻建湘两支鸟铳的举报人是喻××,而非喻洋生,至今,我局双凫铺派出所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未向外界泄密,举报人也未与喻文杰、喻文胜两家没有发生冲突,喻洋生与喻文胜两家在2008年发生矛盾纠纷系两家长期因房屋及地基纠纷等积怨所致,所以不存在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泄密、包庇违法犯罪的情况。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