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你好!
2012年4月,根据国务院2011(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和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的原则,本人选择了以产权调换的方式选择了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提供的位于长沙市湘雅路油铺街s8地块上通过长沙市政务会议决定的“福善园”定向安置房项目,(本人于2012年4月12日致函指挥部说明我选择该项目进行产权调换,并要求指挥部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资料给我)在2个月协商洽谈过程中,他们开始说该定向房单价7600元/平米,后来又说7800元/平米,第三次说8100元/平米,我怀疑这是个抬高房价压我的骗局,我说:我认8100元/平米,但是要拿出相关手续给我,第一,这个8100元/平米的价格是怎么出来的,拿出评估价或价格批文,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手续、定向房房屋图纸等等。但是最后告诉我:他们拿不出有关该项目的相关资料、手续。并明确地告诉我还不知道有没有该项目(我至今无法搞清楚到底是谁在欺骗我们)。我担心已经60多岁身患多病的我们老两口和90岁高龄的多病的岳母的身体,3年后没有房子住。只好勉强与指挥部双方协商签订了货币补偿拆迁协议(本人不知道该协议是怎样计算的,至今也没有给我这份格式协议)。并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的“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和指挥部提供的由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货币补偿方式)”格式协议的第七条,在指挥部有4个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我与指挥部派出的代表王金辉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一条:指挥部承诺于2012年7月18号以前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补偿款项。乙方在收到补偿款后一个月内腾空并交钥匙给指挥部办理交接手续。但是由于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没有履行补充协议的条款,因此本人与2012年7月23日写了一封声明交给他们,声明由于指挥部无视法纪,对此次拆迁补偿没有诚意,对自己的承诺不兑现,补偿款没有按时到位,补偿协议须重新谈。指挥部不但未于2012年7月18号以前一次性支付拆迁补偿款,(搞笑的是,2012年7月28日指挥部派出的王金辉说补充协议不上算。最多只能先付30%,还说“特殊照顾”我可以付50%)至今将近一年了,分文未付。在房价飞涨的时代,6400多元一平米的价格在湘雅路附近能买到房子吗?本人于湘雅路东岳宫3号6楼的家至今还无法搬迁,导致我家3次被盗,损失惨重,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报警后,110和媒体将这几次事件拍照、录像、文字记录在案,警方至今未抓到盗窃嫌疑人,到现在也没有眉目(据警察说去年拆迁动员刚开始,我们这里的监控就被拆掉了)。最奇怪的是我家对面的住户家中没有被盗一次。4次被不法分子剪断电线。该指挥部至今一直未与我沟通,2013年6月4日电业局安装在二楼我家的电表被盗,5日安排拆迁民工将一至六楼的钢楼梯扶手拆掉,致使60多岁的老两口回家上下楼梯胆战心惊,他们就这样“优化”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希望政府在“优化” 居民居住环境的同时,能够多关心老人儿童的生存环境。
继5月4号我家电表被盗、5号楼梯扶手被拆迁办的拆了以后,生活更不方便了,但是,不但没有人管这个事情,而且又发现家中连接5楼的下水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被拆了,使得流下去的粪便溢出在5楼楼层上,加上天气渐渐炎热,苍蝇蚊子施虐使人无法生活。不知道政府有关部门在管理些什么,对这些不法分子怎么不闻不问?我无法预料下一个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是“偷拆”还是“误拆”?还是……?长沙市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部的无信无德给我家造成这样自己有房而无法居住的严重的后果,。居然无人来管。政府聘用的那些流氓地痞 “临时工”做尽了旧社会流氓地痞都做不到的事情,解放60多年的今天,这些无赖流氓给党和政府造成了这样恶劣的影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威信大打折扣,增加了社会的动荡不安,民不聊生。到底是谁在制造需要维稳的因素?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部就是这样给我们“优化居住环境”的吗?望市长先生以国家为重、以社会安定为重、以诚信为重、以民生为重,认真、严肃处理此事。以重振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再也不要请这些没有道德底线流氓地痞的“临时工”给国家添乱了,给老百姓一个安稳的家吧。使我们早日解脱这样的生活环境,过平静的日子。
谢谢
(注:以上事实本人均有真凭实据)
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东岳宫3号603被征收户李老头
2013.6.14.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市民朋友您系黄兴北路棚改征收指挥部湘雅路分部s11地块东岳宫被征收人,房屋座落北区北站路255号1栋603房(产权证地址),已于2012年6月30日与湘雅路分部签订了征收协议(货币补偿方式)。
市民朋友您户在区市征收部门审批备案后,湘雅路分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联系,通知办理水电销户手续,腾空房屋交付指挥部并领取征收补偿款。但您户拒不履行协议约定腾空房屋,按政策规定:无交房手续不能领取征收补偿款。由于市民朋友您户签订的是一次性付款的征收协议,故不存在支付30%—50%补偿款一说。
这一年来,湘雅路分部工作人员曾多次与市民朋友您联系催搬,希望市民朋友您能体谅工作人员的难处,积极配合腾空房屋和领款的后续征收工作。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