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您好。前段时间我们业主曾经给您写信反映七彩丽都竣工三年拿不到土地证,要求有关部门告知该楼盘调高容积率后还欠政府多少土地款。国土部门有个回复,告知了一些基本信息后,以国土部门不掌握建筑总面积,因此无法推算需要补交的土地款作为回复。我们担心再向规划房产部门询问,对方以土地出让金不是他们部门确认为由,又没有结果,因此恳请市长帮我们协调催办。
如果我们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商维权,法官问,你们房子住进去了,房产证也有,没有土地证你们具体损失是多少?我们无法说清楚。只有知道开发商欠缴的土地金总数,才能根据每户面积推算出每个业主的具体损失,我们知道政府的事多,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因为公民个人的事来麻烦政府部门,也请国土、规划和房产部门体恤民情,祝我们一臂之力。
七彩丽都开发商土地违法事实是惊人的,土地包含了住宅商业和综合用地两种性质,批复的容积率分别是3.68和3.12。从开发商公布的资料看,27层高,地上面积26000平米,容积率至少8.5以上。开发商以前声称办土地证要交几千万不是空穴来风。可问题是,开发商这么做,政府对它们一点处罚措施都没有吗?我们买房的时候是有预售许可证的。今天办不了土地证,要补缴巨款,难道要我们业主来承担吗?有关部门是怎么把关的?事前不监管,事后不处罚补缴,国土、房产和规划部门至少有一个以上部门有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的因素在里面。
没有土地证是个很大的隐患,将来总有一天这个“地雷”是要爆发的,那时候开发商找不到了,市政府再找我们这些已经拿毕生积蓄买房,还背着银行巨额贷款的业主去收费,于心何忍?为什么不趁着现在开发商还在,还有资产的时候让他们补缴这笔钱了?这完全是合理合法、大快人心的事啊。拿这笔钱用在民生、市政或者给公务员加点薪多好,我们也解决了后顾之忧。房子都竣工三年了,这样利国利民的事为什么有关部门就不去做了?为什么啊?
七彩丽都业主(浏正街158号)
2010.127
附:办不了土地证,开发商说政府还要收他们几千万
http://www.changsha.gov.cn/zwxx/qt/zfjg/zfgzbm_1/sgtjyj/gkxx/201009/t20100907_329474.htm
一、查阅存档档案、电子流程了解到七彩丽都项目土地的相关情况
(一)1997年7月18日,根据《规划用地规划许可证》[划(97)编号041号],湖南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芙蓉区浏正街2163.123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现状转让给长沙源丰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至2065年2月27日。湖南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长土合94139号)内容:住宅、商业用途,容积率3.68。
(二)2003年12月9日,因规划调整长沙源丰实业有限公司少量扩征土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根据经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和《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案卷号:20030803b),用途:综合,容积率3.12,出让面积610.85平方米,出让50年。出让合同号:20030284号。
(三)2005年5月26日,长沙源丰实业有限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芙国用(2001)字第2057号、长国用(2004)第001410号,即上述两宗地] 设定抵押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申请贷款。
(四)2006年11月28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芙国用(2001)字第2057号、长国用(2004)第001410号]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五)经咨询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于2004年对长沙源丰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容积率7.0。
二、回复意见
来信中关于分户土地证办理问题,查阅电子流程,开发商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于2004年对长沙源丰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容积率7.0。经初步测算,约需补交全额楼面地价14032457元。具体金额,需根据开发商已办的房产证统计资料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如果实际用途、容积率与原出让合同不一致,分户发证前需修改出让合同,按现行政策补交全额楼面地价。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