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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2018-2-26 15:44:43发布17次查看
退休职工,长沙市社保,医院门诊治疗是否可以报销?
您好,《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开运行,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和在协议管理的药店的购药费用。”如果您是参加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的门诊医疗费用由您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不可以再报销。如果您参加的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方法》之规定,您可以自愿选择一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报销。如在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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